当前,东莞秉承“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理念,全面启动“全域文明迎全运”百日攻坚行动。此举绝非局限于市容环境的短期改善,其深层含义直指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跃升。东莞全域文明建设“九大行动”聚焦社会治理,推出“基层治理和谐善治行动”,其核心逻辑正是通过系统性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全域文明建设奠定最为坚实、最可持续的制度根基与内生动力。
一、全域文明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然产物与高级形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要求的精髓在于,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与精准的政策供给,充分激发多元主体活力,有效调适复杂社会利益关系,从而引导社会有机体迈向更高层次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文明形态。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离不开其基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公共空间的失序、社会治理的失范、人际交往的失礼,其表象是行为问题,根源往往是治理机制的局部失效或公共规则未能成为社会成员内化于心的价值认同。因此,提升社会整体文明水平,必须超越传统以行政指令为主导的运动式整治与表层道德劝导,必须深入至治理结构的系统优化与治理机制的创新重构,通过制度的力量,使文明行为成为社会成员低成本、高认同、可持续的理性选择与自觉习惯。“基层治理和谐善治行动”正是对这一深层治理规律的自觉遵循、科学应用与生动实践。
二、以治理现代化驱动全域文明的内生性发展
“基层治理和谐善治行动”将宏大的文明建设目标系统性地分解为一系列可操作、可评估、可持续的治理实践,形成了一条以治理现代化驱动全域文明内生性发展的清晰路径。
(一)构筑社区治理共同体,激活文明内生动力
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亦是文明生成、涵养与展示最基础、最活跃的场域。东莞以全域推进“莞香家园”建设为总抓手,旗帜鲜明地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体系,通过制度化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和小区事务党组织先知、先议、先行,确保基层治理的正确方向。同时,通过广泛建立小区“共建议事会”等协商平台,有效整合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及广大社区居民等多元力量。这一治理架构的创新,将原子化的个体居民重新组织起来,极大地激发了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入与培育“社区合伙人”机制参与社区运营。该机制以居民服务需求和社区资源禀赋为导向,采取运营闲置空间、提供公益支持、开展低偿服务等灵活方式提供社区服务,联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心商家、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组成共治力量。例如外来人口密集的东莞星城社区引入多家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合伙人”,主动承办青少年暑期夏令营,将课程费用显著降低至每期700元/人;近10家医院通过“无偿咨询+低偿理疗”的公益模式,每周固定坐诊,让居民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此举不仅有效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局部短板,更打破了社区的物理与行政边界,这种社区资源的良性循环正是“人人享有”治理目标最为生动、最具质感的体现。
(二)构建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体系,拓展文明参与半径
以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是城市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毛细血管”,也是现代城市治理与文明建设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有效整合的“关键变量”。东莞市以高度的前瞻性与包容性,系统构建新就业群体“全时全域”关爱凝聚体系。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技能、冬送温暖”等四季主题暖心活动,以及聚焦“医食住行”等核心需求的跨部门联合保障行动,切实解决该群体最直接的急难愁盼问题,传递城市以人为本的温度与善意,这本身就是城市文明层次最生动的体现。另一方面,从城市空间规划与公共服务制度设计上,通过推动“暖蜂驿站”“爱心驿站”等各类服务阵地的互认互用,广泛建设“骑手友好社(街)区”,主动营造对新就业群体信息友好、设施友好、人际友好、制度友好的包容性环境。一系列“组合拳”将社会治理的“关键变量”,成功转化为文明共建的“稳定增量”,极大地拓展全域文明建设的社会合力,实现治理效能与城市文明的同步提升。
(三)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体系,升华文明实践内涵
志愿服务事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水平与公民精神面貌的关键指标。东莞市推动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促进志愿服务从活动化组织向制度化保障的深刻转变。通过组建“东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构建起“1+33+N”的社会面志愿服务力量统筹机制,为全市志愿服务事业的行稳致远筑牢组织根基。注重从制度层面降低参与成本,提升志愿者持续奉献的动力,在统一为注册志愿者购买意外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应急志愿者提供专项保险,并不断完善以积分入学、服务兑换、便捷办事等为核心的激励制度。深入推进党员志愿服务,依托“双报到”“三会一课”等机制载体,全力打造“党情暖万企”“党情暖万家”等具有强大公信力与号召力的“党字号”服务品牌。这不仅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先锋模范作用,更以党组织的强大组织力有效整合分散的社会资源,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效应与规模效应,使互助奉献的志愿精神从个体善行升华为广泛的社会风尚。
三、迈向“善治”与“文明”共荣的城市发展新范式
全域文明建设绝非一次性的环境整治工程或短暂的行为规训活动,而是一场涉及城市发展理念、治理结构、社会文化与公民权利的深刻治理革命。要求建设过程必须具备战略眼光,构建一套能够有效协调社会利益、持续激发主体活力、有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当每一个社区通过“社区合伙人”等机制激活内生动力,构建起“莞香家园”的善治微观单元;当每一位新兴领域的劳动者都能在制度关怀下体面劳动、融入城市;当志愿精神成为一种稳固的社会制度时,城市文明便如同拥有肥沃的土壤,能够实现可持续的生长与繁荣。
通过“基层治理和谐善治行动”,东莞不仅在为举办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全运盛会营造一流的社会环境,更是在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夯实其体制机制根基。这条以基层善治驱动全域文明、以文明升华彰显治理效能的辩证发展路径,科学回答了在经济转型、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背景下,超大城市如何实现高效治理新体系与高水准文明协同共进的重大时代课题,为湾区城市群乃至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一个可资借鉴、富有启发的“东莞方案”。
(作者系中共东莞市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