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而动 有条有“礼”|东莞再公布一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东莞+ 2023-04-25 15:31:00

在外用餐,服务员有没有提醒您适量点餐?有没有诱导您超量点餐?

今年5月1日,《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即将施行,其中第十七条第二项就聚焦于文明用餐、反食品浪费。4月2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公布了一批反食品浪费的典型案例,快来一起看看吧。

▲南城一家餐厅,张贴了反食品浪费主题海报

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让我们一起努力,营造全社会“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新风尚!

东莞3家餐厅未积极引导按需适量点餐被警告

近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

4月4日-4月12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分别在大岭山、东城、洪梅的餐饮店内发现,这3家餐饮店均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上述3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执法人员分别向这些餐饮店的经营者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上述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延伸阅读】

《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和餐饮经营者应当践行健康文明餐饮理念,自觉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

(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遵守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

(二)合理点餐、适量取餐,践行“光盘行动”,主动打包带走剩余菜品;餐饮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餐饮经营者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推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就餐;

(四)餐饮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不引导消费者过度消费;

(五)应当遵守的其他餐饮文明规范。

文字:记者 冯欢 实习生 刘希晴 图片:记者 郑家雄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