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樟木头镇一起关于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案件尘埃落定,劳动仲裁庭依法裁决,劳动者阿袁(化名)获得了总计131631元的工伤赔偿。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体现了法律援助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阿袁来自广西,家境贫寒,是家中的顶梁柱。为了生计,他于2022年3月7日通过一家塑胶科技公司的招聘信息,被李老板直接招聘为公司的修机师傅。双方虽然约定了月薪和工作时间,但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幸的是,2022年3月18日,阿袁在工作时因模具掉落砸伤左手,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前期手术费用已超万元。
然而,当阿袁联系李老板寻求帮助时,却遭到了对方的否认。李老板不仅声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还否认自己是公司的老板。阿袁在情急之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公安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在紧急需要手术费的情况下,阿袁签订了一份协议,对方委托他人支付了17500元医药费。但出院后,李老板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阿袁随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经过执法部门的查证,发现该工作地址实际注册的公司并非这家塑胶科技公司,而是另外一家塑胶公司。同时,李老板还转移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阿袁申请了法律援助,并由社区法律顾问李召明律师承办此案。

李召明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引导阿袁进一步收集了招聘、工资支付等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并帮助其向劳动仲裁庭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庭经过审理,依法确认了阿袁与这家塑胶科技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此后,李律师又协助阿袁进行了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阿袁被东莞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被评定为伤残等级十级。
在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等级后,阿袁向塑胶科技公司提出了工伤待遇诉求,但双方协商无果。于是,阿袁再次向东莞市樟木头镇法律援助办事处申请法律援助,委托李律师将塑胶公司告上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樟木头仲裁庭。
樟木头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时,面对被申请人否认劳动关系、拒不支付任何待遇的情况,李律师据理力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对劳动者阿袁有利的代理意见。近日,樟木头仲裁庭做出裁决,阿袁获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差额、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31631元的赔偿。
李召明律师表示,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阿袁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广大劳动者树立了信心。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劳动者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依法用工、规范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