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执行工作的专项部署,推动终本案件实质化解,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涉民生、小标的及历年终本案件开展“终本清仓”执行行动,用足用好执行和解、“预处罚”“执破融合”等多元措施推进终本案件出清,将更多“真金白银”兑现给当事人。
据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终本清仓”执行行动中成功执结多起超10年的交通事故陈年旧案,打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给付能力弱、双方矛盾大、陷入终本僵局等重重阻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并履行完毕,执行到位61万元。
适用“预处罚”预警 “硬核”执行促和解
一个平常的工作日上午,一面写着“十年纠纷一朝解 执行先锋促和谐”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刘伟华手上,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对刘伟华法官团队坚持不懈风努力深表感激。
2010年,被执行人车主王某需对一起交通事故连带承担合计74万元的赔偿责任。在首次执行中执行到位28万余元后,剩余的50余万元却历经了14年,可仍未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刘伟华在“终本清仓”执行行动中,再次发起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并没有申报财产,而财产调查结果显示王某名下有多辆货车以及某贸易公司的股权,且车辆均在上述执行案件终本后购买。“被执行人有车有公司经营,但却不履行赔偿责任,明显妨碍执行。”
刘伟华查清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后,随即传唤王某到庭接受调查。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刘伟华采取“预处罚”惩戒预警措施,责令王某交出正用于经营的多辆货车,并告知其拒不配合的追究刑事责任后果。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被执行人王某态度逐渐转变,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一次性赔付完毕。
“交通事故执行案件通常因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或缺乏履行能力而陷入终本僵局,通过加大执行和解和打击拒执违法力度,双管齐下,能够让此类案件在情理法的和谐交融中妥善化解。”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谭添荣说道。
用好“失联修复系统” 成功复联被执行人
在“终本清仓”执行行动中,刘伟华通过抽丝剥茧的方式又破解了一宗十几年前交通事故纠纷赔偿的执行案件。
2012年,被执行人覃某、黎某、林某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应当连带赔偿申请执行人34万余元,该案在当时执行中仅执行到位了4万余元,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此后十余年,也一直未能执行到任何财产。
“在此次终本清仓行动中,我决定重启调查。”刘伟华经调查发现三名被执行人名下仍是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历经十余年的时间,仅是简单调查无法得到新突破,刘伟华便继续认真查阅和分析案件,不放过一丝可能性,果然发现了有效线索:被执行人覃某和黎某在事故发生时正共同经营一家快递公司。据此,刘伟华判断被执行人应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刘伟华迅速敲定了执行方案,着力从情理法三方面对被执行人做通思想工作,通过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自主开发的失联修复系统,刘伟华成功联系上被执行人覃某、黎某。
“这几年生意难做,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我们没有不愿意履行的意思!”被执行人向法官表示,“我们会想办法筹措资金还款,但同时希望对方能做一些让步。”
由于申请执行人一直未能走出这场交通事故的阴霾,故其态度强硬地拒绝商谈。刘伟华当即转变工作思路,找准解开心结和实质解纷的定位,从“放下过去向前看”的角度诚恳地开导申请执行人。经过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轮反复沟通,最终,申请执行人放下了成见,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让双方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找到了“最优解”。
据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组织和解、分期履行、全面推广惩戒预警等“柔”性执法措施,促使更多被执行人变被动为主动履行,刚柔并济地加速债权兑现,助推终本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实质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