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荔枫景丨打造和美村居!在家门口就能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东莞政法 2024-06-28 16: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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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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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样本。

 

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体作用,在社区警务、民生难点、诉源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党政主导、政法主推、镇街主抓、部门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6月初

虎门镇“和美村居”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中心

在虎门法庭揭牌成立

旨在整合多方调解力量

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妥善化解
那么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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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以“1+6+N”为依托
“法庭+仲裁庭”协力调处劳务纠纷
闫某某自2019年6月起在吴某某经营的农场处工作,一直以来吴某某都按时为闫某某发放工资。但自2023年起,因经营不善,吴某某便拖欠闫某某工资未予支付,后双方同意将未付工资转化为借款,吴某某遂按欠付的工资金额向原告出具了一张借条。
闫某某因多次催要工资未果,故向虎门人社分局劳动仲裁庭提起诉讼,该庭仲裁员李淑瑜审查了闫某某的材料后,告知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并引导闫某某到虎门法庭处理纠纷。闫某某按照指引到虎门法庭立案,仲裁员李淑瑜作为虎门法庭的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法庭对接案件,并作为特邀调解员亲自跟进案件处理。
鉴于矛盾是因劳务纠纷所起,虎门法庭按照“和美村居”工作部署,立即启动与虎门人社分局的“联合调解”机制,由仲裁员、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工会调解员成立联合调解小组,充分利用处理劳资纠纷案件的办案经验、沟通技巧、履约能力研判等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客观、可行的调解方式,最终案件在各方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诉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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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构建镇、村两级矛盾纠纷
预防调处中心
“中心+分中心”合力化解纠纷

 

2024年5月,张某某的小型轿车停放在虎门某社区某闲置厂房边,厂房楼上墙面的红砖脱落,砸在张某某轿车车顶,导致车辆的挡风玻璃、前盖及大灯损坏,张某某遂到虎门法庭拟通过诉讼寻求解决。
虎门法庭诉前调解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虎门某社区沟通并开展调解工作。按照“和美村居”的工作部署,虎门镇各社区均设立了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分中心,压实社区对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的属地责任,要求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法律顾问、调解员、网格员等调解力量均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法庭调解团队亦邀请了对接指导的社区法官到场,就本案案情、双方的过错情况、诉讼成本及法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提供专业司法审判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虎门某社区对张某某进行补偿,考虑到社区的管理难处,原告亦撤销了其在相关部门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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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村居”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中心
  在调解案件过程中联合各方调解力量、深入研判案情、灵活调解思路已成为“和美村居”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时常用工作模式和有力抓手,也是“和美村居”案件调解成功率不断提升的重要砝码。“和美村居”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为依托,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联动,构建多部门、多主体“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的工作模式,合力共同积极推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来源:虎门太平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