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东莞处在什么水平?记者探访→
东莞+ 2023-11-07 18:10:43

近日,频发的恶犬伤人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和负面影响,许多不文明的养狗现象被广泛讨论。

东莞文明养犬现象到底如何?落实文明养犬,各小区物业有何举措?近日,记者走访东莞多处小区,发现这些小区积极落实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引导市民科学养犬、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提高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安全文明、美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然而,不文明养犬现象依然存在,遛狗不拴绳、随地大小便、犬吠扰民等行为深受市民诟病,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随着舆论场持续发酵,文明养犬与刑事追责的呼声越来越高。专家认为,要从法律上规范不文明养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如果发生狗伤人事件,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狗主人构成侵权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多个社区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

社区是居民的家园,是温暖的港湾。近日恶犬伤人事件发生后,广大网友在舆论场上纷纷呼吁,大家要遵守文明养犬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养犬人,携手共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

“遛狗牵绳入法,文明养宠入心,做一个合格铲屎官。”走进东莞森林湖小区,一块醒目的饲养宠物犬温馨提示立牌映入眼帘。在记者和多名业主交流中,不少业主都有较强的文明养犬意识。“近年来规范很多,大家都知道出门遛狗拴好绳。”其中一位老爷爷说,神色中显得十分放心。

“我们第一时间在小区业主出入的重点位置增加横幅宣传,呼吁广大业主牵狗绳、戴口罩。”中信新天地物业项目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各地发生的多起恶犬伤人事件,令他们谈“犬”色变,加大了小区的宣传力度,加强巡逻,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避免发生犬只伤人事件。

“业主主动履行看管宠物犬的义务,小区内文明养犬氛围才会越发浓厚。”张经理坦言,养犬问题十分敏感,物业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只能苦口婆心引导,最大程度做好相关工作,更多还是靠“业主自觉”。由于中信新天地小区老人和孩子比较多,张经理呼吁业主不要随意放养宠物,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而一些小区则更加小心谨慎,甚至物业部门在业主群收集业主宠物信息,以达到“增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目的。东莞海逸豪庭·尚都业主群发布的信息显示,该物业中心对小区内业主养宠情况进行全面摸查,通过开展宠物信息登记,更新宠物台账。

世纪城国际公馆三期物业工作人员“一对一”上门,请业主签署文明养宠承诺书。该小区物业经理邓林群说,从去年开始小区就免费发放遛狗绳和口罩,规范业主文明养犬行为,同时要求保安在巡逻过程中,如看见宠物随地排便、不牵绳等现象第一时间制止、劝告,以最大努力引导业主依法文明养犬。

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旧存在

然而,纵使小区物业部门“费尽脑汁”,采取过各种措施,大部分市民都自觉文明养犬,但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旧存在。尤其是每到晚上,在部分小区,依然可见遛狗的市民,不拴狗绳、不及时清理狗留下的排泄物等不文明行为,给城市形象带来严重影响,给其他市民休闲生活带来极大困扰。

晚上七点的某小区,林道幽深,灯光昏暗,很多中小学生背着书包独自回家。不远处的花园里,一只高约55厘米的边牧被另一只小狗吸引,从小路上直接冲了过来。虽然被狗主人及时叫住,但还是吓了旁边小朋友一跳。“我觉得只要不主动招惹,它不会随意攻击我,但我还是会害怕。”今年10岁的王同学慌张地说。

“由于年纪小,我儿子对小动物是很好奇的,我会提醒他要对不熟悉的动物保持距离。”家住莞城的王女士说,孩子出行时会叮嘱他,如果看到没有戴口罩的大型犬,要主动避让,特别是不要乘坐同一电梯,尽量避免与宠物发生交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很多业主都坚定表示,希望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行为,为美好城市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在我们小区,很多业主都能够做到文明养犬。”市民刘先生坦言,个别不文明养犬人的行为不仅让业主,也给其他文明养犬人带来影响,在管理和养犬人意识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现在养狗行为还是存在一些不规范,公共场合还是希望宠物主人能拴起来,或者看到小朋友经过,能主动拉紧绳子。”市民王先生期望到。

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市民安全感大提升

城市养犬问题成为讨论热点,屡屡发生的狗咬人事件,不断引发社会对于城市养犬过程中的思考。而如何规范养犬行为,也考验着一座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

实际上,早在2021年6月1日,为倡导市民文明养犬,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东莞已经施行了新的《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规范养犬人行为,协调养犬人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

该条例针对全市范围,列出38种危险犬品种,其中明确规定禁养烈性犬,也颁布了对违规养犬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其中,条例专门提到宠物主人要办理养犬登记,否则最高面临1万元的罚款。同时,养犬人需要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登记后,将为犬只编制全市唯一序列号,免费植入犬只电子身份标识,并发放智能犬牌。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实施效果上,也显而易见。自从出台后,养犬行为得到规范,市民安全感明显提升。现在市民可以通过东莞市养犬管理服务,进入小程序,进行预约备案流程,选择就近备案点进行预约。同时还可以通过小程序进行犬只信息查询、犬只领养、一键寻犬、预约备案、政策法规宣传、交流论坛等功能。

“我非常支持文明养犬,也对养狗办证、遛狗牵绳、及时除便的要求表示认可。”城市白领李小姐告诉记者,人和动物的和谐共生,养狗人和不养狗家庭能够和谐共处,才是我们想要的友好社区。

对于文明养犬条例,养犬人冯女士持十分支持的态度。她表示,自己在带狗出入电梯时看到有小朋友表现出害怕的情绪,会立刻选择保持距离,并更换电梯乘坐。“希望养狗人面对文明养狗的问题能主动起来,不妨碍他人生活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共建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冯女士呼吁。

养狗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在外如果遇到陌生犬只,宠物医生邓惠群说,首先要保持冷静和镇定,避免喊叫、抢夺等行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刺激到狗的攻击性。然后,缓慢离开,过程中尽量不要主动攻击、挑衅犬只。他说,“宠物主人应该通过出门牵绳、戴嘴罩、日常教育,让狗学会与人和谐相处的方式。”

要从法律上规范不文明养狗行为

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客观地说,养犬本身不是坏事,犬只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和家庭温暖。但是,养犬的同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总的来说就是依法养狗、文明养狗,势在必行。

“我们非常重视养宠问题,也针对此类事件让会员单位加大了文明宣传力度,做好不良现象的劝阻工作。” 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提到,由于物业并非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所以对狗主人的规范没有明确的强制力。

“倡导大家能够多配合文明管理,面对不文明养宠行为时,物业工作人员会及时提醒和制止,对于个别不配合的业主也建议联合执法部门处理。”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邓笑华表示,针对社会狗咬人事件频发,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正持续推进养犬治理,但实际实施起来仍然任重道远。

做到文明养犬,除了养犬人的自律,外在约束也必不可少。因为文明养犬不仅是安全问题,还关乎法律。我国民法典中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伤人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犬主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宠物规范化饲养法律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确保动物福利的重要法规。”湖南华湘(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进指出,一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许多不便,严重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文明养犬就是要建立狗与人类友好和谐相处的关系,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养犬人,说到底,还是要从法律上规范不文明养狗行为。”黄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将不予备案。伪造犬只免疫证明或提供虚假免疫证明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发生狗伤人事件,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狗主人构成侵权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然而,随着养犬行为越来越普遍,近年来,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安全、卫生、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黄进表示,美好城市人人共建、人人共享,养犬人要按照法律法规文明饲养,不仅是避免犬只伤人事件发生,更是能在城市中更长久、幸福地生活。要解决文明养犬的“最后一公里”,她建议,公安、城管等部门与小区物业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城市小区内,养犬的家庭应及时对饲养犬的行为定期登记、汇报,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养犬人也应保持应有的养犬素养,居民与宠物和谐共处,也是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

【文明养犬知多少】

一、《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被投诉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只恐吓、伤害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或者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携犬外出,没有为犬只佩戴犬牌或不能出示纸质备案回执的;没有用牵引带牵领犬只或者用长度超过两米的牵引带牵引犬只的(装入笼内或者袋内除外);经过或滞留人群密集地时,没有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的(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由公安机关对携犬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养犬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禁入时间段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拍照或摄像固定),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携犬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携犬外出未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对携犬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他山之石

上海:上海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大数据中心推出“文明养犬一件事”便民措施,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市民群众只需在“随申办”轻松操作,几分钟便可办好,足不出户就可以体验便捷化的政务服务。同时,“文明养犬一件事”平台还将试行推出“宠物码”,作为《养犬登记证》的电子凭证,有效加强养犬管理。

广州:2009年7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广州市犬只免疫、犬只上牌等养犬工作有了明确的规定。一直以来,广州警方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城市管理综合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全市养犬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各类文明养犬宣传工作,依法查处养犬不登记、遛犬不牵绳等各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开展线上办理养犬工作事项;会同具有免疫资格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犬只免疫、犬只登记等服务事项。

济南:2017年1月1日,济南研发出养犬管理APP,并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狗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文字:见习记者 刘瀚擎 记者 刘召 图片:见习记者 刘瀚擎 记者 刘召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