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近年来,东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与1.2万亿大关,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切实肩负起挑大梁的重任。同时,东莞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方面亦承担着重要使命,建设全域文明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系统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与文明创建,协同推进东莞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文明培育是方向,侧重于在精神引领中厚植文化根基,是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目标维度,是信仰植入的“育种”。要充分挖掘和盘活本土资源,为文明培育提供鲜活教材。东莞作为文化古城,有传统古村落和园林建筑、非遗技艺、民俗活动等岭南文化资源;作为革命老区,有东江纵队浴血奋战等红色文化;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有“创新实干、追求卓越”的城市品格、制造业的工匠精神等。文明培育说到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为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培育,东莞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近代革命文化的淬炼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浸润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要继续加大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力度,推动古老技艺、民俗等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将其融入现代社区治理与城市规划,打造兼具历史厚度与时代温度的文明培育场所,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滋养城市居民精神世界的源头活水。要深入挖掘当地红色资源所蕴含的精神力量,并将其和现代文明建设相结合,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研究,体悟东江纵队革命精神等本土红色文化的独特内涵,依托新媒体技术打造“红色剧本杀”等新型载体,把革命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融入现代精神文明建设之中。要立足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独特地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导向、凝聚与辐射作用,将其转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以新时代奋斗者、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为榜样力量,弘扬改革创新、工匠精神与奉献精神,把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融入城市血脉,激发全社会的精神力量与时代担当。文明培育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任务,也是城市文化自觉的深层次体现。东莞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升华,把中华文化的根脉性、红色文化的信仰性与先进文化的时代性融通起来,形成涵养人心、凝聚共识的精神合力,让文明培育成为塑造现代城市精神气质的重要力量。
文明实践是载体和路径,是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信仰的“播种”。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在志愿服务中涵养文明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建设……不断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东莞是外贸大市、移民城市,汇聚了多元文化与多样群体。应充分激发基层群众的参与热情,以志愿服务为文明实践的主阵地,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志愿服务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分众化、层次化、精准化的文明实践路径,通过对多元群体的广泛动员,使志愿服务成为凝聚人心、涵养文明的精神纽带。主题实践是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载体,要在主题实践中彰显城市风采。主题实践应与城市文化血脉相衔接,把岭南文化的温润与现代文明的理性融为一体,在文明实践中嵌入情景体验,提升其吸引力和感染力。移风易俗是培育时代新风的重要途径,要在移风易俗中展现文明新貌。文明实践是将文明培育落实为具体社会行动的关键环节,东莞要立足以人为本、产业兴城的格局,以行为养成和实践转化为核心,以社会参与为载体,推动文明实践成为城市底色。
文明创建是内容维度,是文明培育的现实检验与文明实践的制度呈现和成果推广。东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要把文明创建纳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在城市管理层面,要依托“数字政府”“智慧城管”等平台,实现文明创建与城市运行的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分析、网格化治理和智能化预警,将文明标准嵌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从“以物治城”向“以文化城”的转变。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共建共享,完善文明社区、无废社区等建设标准,使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齐头并进,引导居民在垃圾分类、邻里互助、公共空间维护等日常行为中共建文明家园。还应将文明创建延伸至产业一线,推动“文明工厂”“模范职工之家”等活动常态化,促进企业文化与文明标准相融合,塑造以创新、诚信、责任为核心的产业文明,使精神文明建设贯通城市各领域。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要立足深厚的岭南文化底蕴与现代城市功能优势,推动文明创建成果普惠化、常态化。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阵地,强化资源整合与数字化转型,让文化设施“活”起来、文明创建“沉”下去。通过“文明进社区”“文化进园区”“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文化认同感,特别要注重青年与新市民群体的文化涵育,引导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东莞还可借助湾区城市群的开放平台,加强文化交流合作,打造区域共建共荣的文明共同体。在制度供给层面,要以制度化、体系化、长效化为抓手,推动文明创建由阶段性活动向长效性机制转变。要健全文明创建考核机制和文明指数评价体系,完善信用奖惩、文明积分等激励制度,使文明行为有标准、有约束、有激励。通过完善市民参与机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与社区共建共享文明成果,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市民共治的良性格局。
新时代新征程,东莞要始终坚持以文明培育为引领涵养城市精神气质、以文明实践为引擎凝聚群众向上力量、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优化城市治理结构,三者相辅相成,协同发力,统筹推进,让精神文明的力量成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
(作者分别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