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00万元!东莞启动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认定,加速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 2025-11-12 20:54:27

为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11月10日发布通告,正式启动2025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此举是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部署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新型储能技术的多元化应用与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根据通告,本次认定工作面向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单位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认定项目分为两大类:

一是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此类项目重点关注用户侧储能应用,要求具备较好的示范意义。原则上,同一申报单位同一技术路线限申报1个项目,评审中将优先支持体现创新技术及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对于获得认定、通过核查、完成验收的示范项目,自投运次月起,按经核定的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新型储能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此类项目旨在支持为储能产业提供关键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对于通过认定、核查并完成验收的平台项目,同样采取事后资助形式,将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告明确,两项资金的最终资助金额将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确定,资金用完即止。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报期为11月10日至11月30日17时。企业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进入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选择对应栏目(共有“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认定、新型储能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这2个栏目),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

线上材料通过预审和初审后,申报单位需在12月12日17时前提交纸质材料。后续,市发展改革局将组织第三方评审并公示结果。

此次新型储能项目认定工作的启动,标志着东莞市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将为本地储能企业的技术迭代与应用拓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东莞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把握申报时机,积极参与认定。

文字:记者 冯文彦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