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新政落地:资助参保+费用救助,构建全链条保障
东莞+ 2025-11-07 20:19:21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持续优化医疗救助政策,通过资助参保、费用报销等多层次保障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助”。近日,记者针对该政策的具体内容、覆盖对象及申办方式进行了系统梳理。

医疗救助是什么?

医疗救助是一项由市委市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两方面的支持:一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二是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再予报销,切实减轻就医压力。

哪些人可纳入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群众。具体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

哪些群体能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如何办理?

目前,我市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根据参保险险种的不同,具体分两类情况: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保人需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业务,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参保登记审核后,按规定为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进行资助。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居民医保的水平给予资助,且不高于实际缴费标准。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完成评估,然后按规定为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进行资助。

医疗救助对象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除了参保资助,医疗救助对象还可享受以下医疗费用救助:

首次救助: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具体如下图:

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首次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按规定给予倾斜救助(不含首次救助的起付标准)。具体待遇如下:

医疗救助政策的全面推行,构建起从参保资助到医疗报销的全链条保障机制,有力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文字:记者 赵浛锐 图片:市医保局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