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肇庆1集体1个人获省表彰!
肇庆发布 2025-10-15 10:26:41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79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肇庆有1个集体和1名个人受到表彰。

 

据了解,

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党委

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广东肇庆中学集团综合办副主任李斐

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各自领域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深刻体现了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所倡导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求,为全市各族人民树立了榜样。

 

 

 

祝贺获奖的个人和集体!

 

资料来源:南方+客户端 肇庆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