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集体三人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东莞+
2025-10-14 22:01:40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下称《决定》),授予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79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东莞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表彰。
据了解,东莞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是东莞永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驻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作队,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是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内职办主任陈水生、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徐治明、东莞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曹凤野。
《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榜样作用,带动全省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记者 肖郅朋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