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探索“执前扣划”,高效兑现胜诉权
东莞+ 2025-10-10 20:02:03

“感谢法院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让我们及时还上钱,避免被列入执行名单的风险。”某贸易公司企业负责人在收到自动履行证明时动情地说。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创新适用“执前财产扣划”机制,于执行立案前成功实现案款即时清结,充分展现了司法的智慧与温度。

协同化解,柔性司法实现双赢

该案中,原告某建设公司为被告某贸易公司承建项目工程,完工后因工程款支付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期间,法院依原告申请迅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足额查封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资金,为后续执前扣划奠定了关键基础。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并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推动实质解纷,审判法官刘丹青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某贸易公司向其反映:“我们是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的,但除被保全的款项外,没有其他富余的周转资金了。”

面对此情况,刘丹青深入分析,被告企业正处于资金周转关键期,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将影响其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连锁信用风险,而待原告申请执行再扣划款项,也增加原告兑现债权的成本和耗时。

在反复权衡分析中,刘丹青很快有了解决思路。

依托“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刘丹青与执行局执行员黎树华组成审执团队,积极启动审查评估机制,对被告的财务状况、债务结构及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债权人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经综合研判,由于本案查封财产足以覆盖全部执行标的,且无其他已知轮候查封或优先权冲突,亦无虚假诉讼或逃避债务之嫌。审执团队创新提出在执行立案前直接从被查封账户扣划款项的思路,并组织原、被告进行协商,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直接从被保全账户中扣划双方确认的款项至原告指定账户;款项到账后,视为被告全面履行完毕生效的判决义务,原告同意配合解除对被告其他财产的查封措施。

翌日,法院顺利将案款扣划并划付至原告指定账户。“我们最关心的是尽快拿回判决的款项,这种方式效率很高,让我们不用申请执行就能兑现债权。”原告某建设公司负责人从法院领到了某贸易公司履行的款项后,也展露了笑颜。

在确认债务已全部清偿后,审判法官刘丹青第一时间向被告出具解封裁定,并向被告送达《自动履行证明》,为其后续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提供信用支持。

执前解纷,让公平正义更高效可感

近年来,东莞在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发展的同时,也衍生了高位运行的案件量进入法院,如何在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降低当事人的解纷和履行成本,减少负债企业等市场主体被申请执行而产生的负面信用影响,成为司法实践的重要一环。

为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加强“立保审执”协调配合“一体化”运行机制,在近年里构建了“执前解纷、审执联动、综合治理”三维并进的“源头治理体系”,并成立“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推动矛盾纠纷由末端化解向前端防控转变,“执前财产扣划”即是该体系的其中一项举措。

执前财产扣划的举措,是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要求,通过执行保全精准发力、审执联动判后划付、信用修复激励履行等方式,为财产保全阶段已足额冻结存款或查封了其他无需变价财产的案件,提供了判后自动履行的新路径,解开了债务人“财产被封的履行难”“被立案执行的信用跌”双重困境,推动更多债务人从被动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也帮助胜诉债权人省掉申请执行的耗时,赶早靠前地拿回真金白银。

据统计,2025年1-9月,东莞第一法院的“三维并进”源头治理司法实践,促进该院执行完毕率同比提升4.39%,结案平均用时缩短2.13天,让公平正义更高效可感。

 

文字:记者 王骁 图片:通讯员:曾云妃供图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