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重拳整治锂电池行业 多家企业因安全隐患被罚!
最美清溪 2025-09-22 16:42:44

近期,清溪镇持续深化涉锂电池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分类管理、精准治理”与“长效防控、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守护辖区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检查企业8657家次、排查出租屋及“三小”场所1.65万余间,清退违规回收、拆解锂电池及不符合安全条件企业454家,立案查处34宗,切实做到隐患见底、风险出清,有效遏制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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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精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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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对涉锂电池企业全面实施ABC分类动态管控机制,根据风险等级差异化施策。对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A类企业强化服务、减少干扰;对存在一般隐患的B类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风险极高的C类企业坚决关停清退、依法处置。针对违规回收、拆解电池等高危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近期工作专班开展多轮突击执法,查处多起违法行为。汇某新能源科技公司、海某电子科技公司因锂离子电池仓库未单独设置、分容间未设独立事故排风装置等隐患被立案调查;劲某锂电科技公司因电池仓库未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并立案查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应急管理分局依据第一百零二条,依法分别处以20000元罚款。

 

 

长效防控 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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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业主负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控体系。一方面,压实村集体、二手房东管理责任,建立物业招商审查机制,从源头杜绝隐患企业“换马甲”回潮。对物业“只租不管”行为严厉查处,如某工业园因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企业违规储存大量梯次利用动力电池视而不见,且部分电池鼓包、胀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应急管理分局依据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对该工业园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一案双罚”,共处21000元罚款。

另一方面,建立“回头看+双随机”动态复查机制,严防隐患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同步发动村干部、网格员、安全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设立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截至目前,已接收群众有效举报3条,发放奖励6000元,推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

 

 

帮扶指导 助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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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清溪镇强化技术服务和帮扶指导。组织专家入企“把脉问诊”,依托市应急管理局支持,累计服务企业12家次,排查隐患35项,针对锂电池储存、生产工艺等提出专业整改建议。“检查+服务”相结合,抽调应急、消防、市监、公安、经发等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累计检查企业381家次,指导并督促187家企业完成整改隐患568项,推动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本质安全。

下一步,清溪镇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清退与防控协同,纵深推进锂电池企业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