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普通的果园,实则是烟花爆竹的“储存场”,竟藏匿着2千余箱;挂着“某某装饰”招牌的门店,实为非法烟花爆竹“经营部”,毫无防护措施,紧邻居民密集区;一间不起眼的民房,门窗紧闭却散发刺鼻气味,屋内堆满油漆桶……这些潜藏在群众身边的“定时炸弹”,在今年上半年被清溪应急管理分局逐一“拆除”。这是清溪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的生动缩影。
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开展对分租式厂房、果园等重点场所的“地毯式”摸排,并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上半年,分局共查处相关案件11宗,累计罚没36.45万元;强力推动行刑衔接,依法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4人;成功捣毁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窝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窝点5个,现场查获“黑危化品”1.474 吨、“黑烟花爆竹” 20.92吨,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重拳出击,接连捣毁窝点
查缴非法烟花爆竹20.92吨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贩开始违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1月8日下午,青湖站网格员巡查至清凤路时,敏锐察觉一商铺存在异常,隐蔽角落堆有大量箱装烟花。更令人担忧的是,该商铺紧邻居民密集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面对网格员询问,店铺人员神色慌张,无法出示任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随即,网格员立即上报线索。
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清溪公安分局火速赶赴现场,经现场联合核查,确认该经营者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商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清点共77箱,总重约0.615吨。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全部查封扣押。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责任人处以治安拘留。
3月17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收到一条举报线索,称马滩工业区某果园内存放大量爆竹,疑非法经营。分局立即联合公安分局、属地村委会突击检查。果园大门紧锁,戒备森严。经村委会协调,二手房东韩某华(涉案人)到场开门。仓库门打开瞬间,内部密密麻麻堆满“中国红”“富贵吉祥”“龙凤呈祥”等品牌烟花爆竹呈现眼前。共清点烟花爆竹2382箱,总重18.08吨,总药量1288.25千克。
经查,仓库由韩某华、张某贤承租,利用果园偏僻性逃避监管,擅自经营,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法人员立即查封仓库、原地扣押非法物品。鉴于案情重大涉嫌犯罪,清溪应急管理分局迅速启动“行刑衔接”,将案件、证据及涉案人员(韩某华、张某贤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敏锐洞察,锁定可疑目标
直捣隐藏果园黑作坊
6月初,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在巡查中发现可疑线索,一辆电动自行车频繁运输油漆桶,行踪诡秘。凭借经验与警觉,执法人员判断存在非法生产嫌疑,随即秘密跟踪。目标最终驶入九乡村一偏僻果园深处消失。清溪应急管理分局高度重视,经专题研判,将该果园纳入重点监控,安排专职安全员加强布控。随后,专职安全员多次观察到可疑人员携带原料频繁出入,进一步确认了非法活动嫌疑。
经多日缜密蹲守摸清规律后,6月4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果断出击,对该果园内目标场所突击检查。现场景象触目惊心,大量油漆桶(空桶、成品/半成品桶)、搅拌机、电子秤、色卡等生产设备杂乱堆放。经清点,查获涉案油漆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共147.4公斤。该场所无工商营业执照,更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属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黑作坊”。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封场所及相关设备、物料。
为确证违法性质,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依法对扣押的原材料与成品抽样,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品“PA-036(油漆)”和“XJ-001(可丝印手感漆)”的闭口闪点分别仅为13℃和7.5℃。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版)》规定(闭口闪点≤60℃的液体属危险化学品),上述油漆属于危险化学品。铁证证实,该场所经营者在无任何许可下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全面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违法行为,依法对该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
今年上半年,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下一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将继续保持严查严管,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同时,持续创新宣传方式,深化安全培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清溪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