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公开招聘文化艺术特聘人才公告
为加强长安镇文化艺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长安镇文化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化艺术特聘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文化艺术特聘人才1名,主要负责公共文化、文化艺术研究等相关工作。相关岗位要求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肄业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岗位具体条件
1.任职资格:需取得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应专业、学历、资格证书。
2.学历资格: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学历。
3.专业要求:文学类、图书馆学或相近专业。要求相应(高层次)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职称与专业相符;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经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4.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业务能力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其他要求
(1)个人作品或课题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者优先。
(2)有诗歌创作或公共文化、文化艺术研究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薪酬待遇及管理
长安镇文化艺术特聘人才薪酬待遇为首年年薪20万元(含五险一金),往后每年增加1万元,至25万元封顶(含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关系纳入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继续任职的情况,不予续聘。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公开报考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5日24时止(截止时间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须在报名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材料(包括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hanganculture@163.com。压缩包命名及邮件标题为:文化特聘人才岗位+姓名,如:“文化特聘人才(张三)”。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
3.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图片务必规范清晰,并请按材料名称命名:
(1)《长安镇公开招聘文化艺术特聘人才报名表》word文档(附件)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岗位相应职称、专业证书(扫描件);
(5)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及应聘岗位其他条件所需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的资格条件,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资料进行评审,按照1:5的比例推荐优秀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5的按实际推荐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招聘工作小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具体事宜;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恕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相应职称、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及应聘岗位其他条件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定于2025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本次人员招聘面试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日宣布。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3.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予录用。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40%;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及入职背景审查。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通过的人员由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在长安文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拟聘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若本次招聘岗位未招满,则由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按照本招聘方案要求另行安排招聘工作,直至空缺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五)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资格。
(六)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七)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竞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九)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附件:长安镇公开招聘文化艺术特聘人才岗位报名表
东莞市长安镇
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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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咨询电话:李老师(0769-85533913-732)、陈老师(0769-855339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