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企业及园区管理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及虫媒传染病防控水平,8月18日,清溪镇虫媒传染病防控专班综合执法组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市场监管、城管、卫健、消防等部门深入铁松村分租厂房园区,开展了一场覆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与蚊媒孳生重点区域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为企业员工筑牢“安全+健康”的双重防线。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公共区域杂草生长、卫生死角堆积等问题,特别对楼顶区域及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工业园区内楼顶多处花盆积水未及时处理,且排水管道存在堵塞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管理方限期清理并疏通排水系统,确保楼面无积水残留;针对工业园区内货梯基坑存在明显积水且未及时清理,形成蚊虫孳生的高危区域的情况,执法人员在仔细了解货梯使用管理情况后,依法对该货梯予以查封,要求园区管理方立即清理积水,待隐患消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解封使用。
据介绍,本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是推动“安全生产与虫媒传染病防控深度融合、双轮驱动”的积极探索,旨在通过“地毯式”清查,督促园区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构建更安全、更健康、更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环境,为清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中,应急管理分局立案1宗、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2宗、市场监管分局立案1宗、卫健局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宗、消防大队立案2宗。具体情况如下:
1.锦立工业园的入驻企业东莞市清溪广圣工艺玻璃加工店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应急管理分局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2500元。
2.锦立工业园的入驻企业东莞市勤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立案查处。
3. 锦立工业园的物业管理方东莞市锦立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立案查处。
4.锦立工业园的物业管理方东莞市锦立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卫健局对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5.锦立工业园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安全出口,消防大队对个人行为当场处罚人民币20元。
6.永轩旺工业园的物业管理方东莞市永轩旺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一台简易升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市场监管分局予以立案查处,并查封该简易升降设备。
7.永轩旺工业园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安全出口,消防大队对个人行为当场处罚人民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