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深圳召开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这是广东连续第三年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为主题,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对深化涉外法治建设,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仲裁高地作出部署。
东莞仲裁委员会等4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并作仲裁国际化发展成果展示。从办结全国首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代理仲裁案件,到获批下设全国首家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从涉外案件调解成功率超25%的“东方智慧”,到辐射全球四大洲16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实践,东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东仲”)以“敢为人先”的改革魄力和“东方之花”的柔和温度,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东莞以硬实力担负经济大市挑大梁重任贡献仲裁力量。
拔节生长:四年蝶变彰显“东莞速度”
第二被申请人作为外籍自然人,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其担保行为是否受中国法律约束?东仲审结的一起涉外商事合同纠纷案引发涉外争议解决机制创新关注。
在该案中,中国籍申请人郑先生与第一被申请人某管理服务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外籍自然人郭先生因撬装式加油站项目合作纠纷,先后签订两份《解除协议》。仲裁庭认定后签协议有效,裁决第一被申请人需支付80万元本金及利息,第二被申请人作为外籍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法律适用与担保效力。因仲裁协议未约定准据法,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适用中国法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认定后签协议变更原权利义务。针对外籍担保人责任,仲裁庭明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强制适用性,兼顾意思自治与法律底线。
这宗案件通过精准识别涉外因素,灵活运用法律适用规则,平衡保护各方权益,展现了仲裁机构处理涉外商事纠纷的专业能力,而“合同解除、债务确认、连带清偿”的仲裁裁决思路,亦为同类案件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
实际上,这仅仅是东仲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一个缩影。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年轻的仲裁机构,2021年启动运作以来,东仲坚持践行“开放(Comprehensiveness)、和谐(Concordance)、创造(Creativity)、专注(Concentration)”的4C理念,始终秉承东莞厚德务实、海纳百川的城市品格,立足东莞、面向湾区、辐射全球,全力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差异化的商事争议解决平台,业务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以“四年蝶变”的惊人速度,书写了涉外法治建设的“东莞实践”。
2024年,东仲受案标的额首次突破100亿元,跃居全省第3,全国280余家仲裁机构第17。更引人注目的是,其涉外案件标的额超46亿元,位列全国第7,涉外业务占比达45%,两项指标均领跑全国。案件来源已覆盖北美、加勒比、东欧、北欧、东亚、东南亚、中东、大洋洲等四大洲16个国家和地区。
△2024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合作发展论坛
涉外调解:“土办法”巧解“洋难题”
2024年,东仲成功化解一宗涉港企业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案涉标的额达数千万元。案件中,东莞市某知名建筑陶瓷企业与某港资企业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双方矛盾尖锐。东仲迅速成立由3位资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并指派骨干办案秘书全程跟进。仲裁庭秉持“边裁边调”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在东仲“莞香花”仲裁调解室进行庭前调解,以接地气的方式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那么,“莞香花”到底是什么“花”呢?面对跨境商事纠纷的复杂性,东仲创新推出“莞香花”仲裁调解品牌,总结提炼东仲“调解十招”,在涉外仲裁中坚持运用“枫桥经验”,让“东方之花”持续盛放,巧施“土办法”妙解“洋难题”。
“莞香花”仲裁调解和谐“心法”以东莞本土文化为依托,将传统香道与现代法治理念相结合,营造和谐、平静、从容的调解氛围。通过“选香、备香、点香、闻香、品香、花香”六个环节,将文化传承与纠纷化解有机结合,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灵活、和谐的解决方案。
△东莞仲裁委在“莞香花调解室”成功化解合伙纠纷
“当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人生地不熟,又涉及法律差异。”来自台湾地区的林女士回忆收到仲裁通知时面临的重重困难。按照原计划,她需在抵莞后48小时内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同步处理继承公证、债务清偿和解除房产抵押等,否则可能面临房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然而,遗产继承涉及两岸公证认证,调解过程需兼顾法律与情理,履行还款又涉及两岸外汇管制问题,难度极大。
东仲副秘书长李翠珍在案件受理后得知被申请人突发死亡,其亲属林女士作为案外人愿意代林先生清偿债务,考虑到林女士并非案件当事人,对案情不了解,且长期生活在台湾,对内地法律不熟悉,使用“仲裁+调解”的方式更妥当。于是马上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找准调解突破口后,不待组庭就马上安排双方在“莞香花”仲裁调解室面对面协商。在调解过程中,没有机械套用法律条款,而是站在双方立场分析利弊——对申请人,阐明调解可更快实现债权;对林女士,则耐心解释大陆相关法规,向双方揭示可能的各种风险。
△打造“莞香花”仲裁调解品牌
在东仲的高效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当天就达成了和解意向,申请人同意仅收取欠款利息,不收取逾期违约金,律师费减半补偿,减轻了林女士方的履约成本。第二天双方在东仲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林女士随即履行还款义务时却面临外汇限制,东仲的工作人员还陪同林女士到银行现场办理外汇业务,避免了因时间拖延造成额外的利息支出。东仲专业周到的服务最终获得双方的信任和认可。林女士坦言,这种“法律+人情”的调解方式让她倍感安心。该案实现了立案后组庭前即调解成功,调解后立即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对调解结果和东仲的服务均非常满意。
据统计,东仲调解和解比例保持在20%左右,涉外案件调解率更是超过25%,涉外仲裁调解和解结案的案件,成为当事人满意度最高的案件,好评度接近100%。
数据背后,是东仲对本土智慧的自信与国际视野的融合。启用专属仲裁调解室、强化仲裁文化建设、实行仲裁案件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促调促和、制定调解退费标准、建立海外仲裁员调解能力优选适配机制……一系列创新举措让“东方经验”在涉外仲裁调解中焕发光彩。
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打造涉外仲裁标杆
东莞得以从一座默默无闻的南粤小城,成长为全国第15个“双万”城市(GDP过万亿、人口破千万),被誉为“改革开放精彩而生动的缩影”。
同时,东莞也是外资外贸大市强市,年外贸进出口额连续多年突破万亿元。这一经济特质使涉外法治成为关乎城市竞争力的战略支撑,既是外资企业的“定心丸”,也是本土企业出海的“护身符”。
在此背景下,东仲秉承东莞改革开放的基因血脉和优良传统,围绕体制机制、交流平台、实务举措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
组织体制创新——按行业改革方向和国际通行模式组建仲裁委员会。区别于传统仲裁机构,作为报司法部的首批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东仲是大湾区首个不列入公职编制、直接以非营利法人形式设立,坚持“公办公益公管”,定位运作突破事业单位等机构性质局限,体现“独立中立自立”理念的服务型机构,获相关部门放手支持,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能动发展空间。讲效率、重专业、树公信,为讲好湾区仲裁故事、创新东莞仲裁实践、做好涉外仲裁工作,奠定了制度根基。
△香港律师邓兆驹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身份代理办结参加东莞仲裁委员会案件远程视频庭审
多维服务创新——涉外仲裁业务发展迅速。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定位以及东莞制造业大市、外贸外资大市和外向型经济发达优势,扎根对外人文经贸联系密切的厚实土壤,积极对接涉外法律服务旺盛需求。设立台港澳和外国仲裁案件立案专窗和办案专区,一站式专人全程跟进;持续提升涉外办案质效,全部案件保持法院撤裁和不予执行双“0”记录;“智慧仲裁”系统便利跨境当事人高效低成本参与仲裁活动。
湾区融通创新——全力推动湾区法治开创性举措落地见效。建立大湾区律师和联营律所律师获聘仲裁员协作机制,通过此机制聘任了17位港籍仲裁员。顺利办结全国首宗大湾区律师代理仲裁案件。以务实举措助力“一国两制三法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两岸协作创新——涉台机构设置和案件管理措施获新进展。东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获批下设全国首家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积极对接司法机关,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涉台商事仲裁调查令,更好服务涉台经贸纠纷化解和两岸深化法治交流加快融合发展。
△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第四届法律服务专题展
向西开放创新——实现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事仲裁协作零的突破。贯彻省法治援疆部署和东莞-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法治共建”安排,签署共建东仲驻图木舒克市联络处协议,成为首家落地兵团的商事仲裁机构,服务新疆打造向西开放桥头堡和粤新商事仲裁领域交流互促新形态。
交流平台创新——对外协作宣传平台作用显著。有针对性开展涉外仲裁宣传交流,扩大“东仲之声”“东仲学堂”等外宣培训品牌覆盖面影响力,累计向1000余家企业和40多个商协会开展涉外仲裁宣讲;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10数家知名国际仲裁机构法律组织以及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高等学府交流共建;作为唯一地级市仲裁委获邀参加中国服贸会,向全球展示东仲高效服务和创新实践。
△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仲裁高质量发展论坛暨“东仲之声”系列活动开幕式举行
支持机制创新——东莞市层面建立一整套工作体系推动东仲涉外仲裁高质量发展。东仲成立以来,东莞市探索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支持,相关部门指导,机构独立运作”,上下衔接、紧密配合、高效运作的新型仲裁工作体系,形成了示范性可复制的中国商事仲裁机构改革创新样本。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仲发展,将其纳入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工作全局统筹和支持,东仲涉外仲裁服务能力提升、打造专业化涉外仲裁队伍等事项接连被列入市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年度重点改革工作安排、市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蹚出一条新路”,东仲用四年时间书写了涉外法治建设的精彩答卷。新征程上,东仲将坚持守正创新,专心专注专业、敢想敢干敢闯,对标对表先进,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贡献“东仲”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