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和数据局召开《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培训会
东莞+ 2025-08-11 19:36:00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近日,市政务和数据局组织召开《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培训会(以下简称《条例》),41个市直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以视频形式观看学习《条例》的立法背景、管理体制、目录管理、共享使用、平台支撑及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的权威解读。

市政务和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要点,一是明确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做好本部门施行《条例》各项工作;二是清理和修订与《条例》不相适应的规定;三是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制度;四是全量编制政务数据目录;五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六是自查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数据交换通道,及时改正。

下一步,市政务和数据局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强化数据基础支撑和创新引擎作用,构建数据全周期管理体系,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的质变,推动构建以“数”为核心、以“转”为路径的政府治理新模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服务效率。

文字:记者 王骁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