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东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大升级
东莞+ 2025-08-01 12:37:00

为切实减轻育龄家庭的医疗负担,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水平,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重要通知。最新政策显示,从8月1日起,东莞参保人员享受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相关待遇将迎来重大利好:符合省医保目录等规定的药品、诊疗和医用耗材费用,参保人无需再先行自付。这意味着市民生娃的直接花费将进一步降低。​

政策调整惠民心:自付部分“清零”​​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是东莞贯彻落实广东省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旨在完善生育支持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政策调整前,参保人进行产前检查或分娩住院时,部分符合规定的检查和耗材费用需要个人先支付一定比例(药品无需自付),剩下的再由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后,只要属于符合广东省基本医保目录(包含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规定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需再支付任何先行自付部分,产生的费用将全部纳入医保按规定报销。

涵盖哪些费用?​​

据新政显示,保障范围明确,包括: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费用;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的医疗费用。

同时,保障对象扩大,惠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和居民​。新政不仅惠及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人,对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在享受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时,同样参照执行“取消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规定。其他事项仍按《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执行。

如何享受待遇?操作简便省心​

享受这些利好政策操作流程清晰便捷。产前检查待遇,先选点,再产检。​第一步:选一家提供生育服务的市内定点医院。作为自己的产前检查定点医院。第二步:按规定产检。在选定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即可直接现场结算报销相关费用,个人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重要提醒:产检选点后发生的费用才能报销,若在选定产检医院之前发生的产检费用,这部分费用不能报销;非急诊抢救情况去非选定的医院做产检,或去非医保定点医院做产检,费用不予报销。

分娩住院待遇,免选点,出院即报。无需提前选医院!参保人在东莞市内任何一家具有生育服务范畴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分娩都可以;出院即报销。在办理出院手续结算时,生育医疗费用即可直接现场报销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最终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重要提醒:非急诊抢救情况下,在非医保定点医院分娩,费用不予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享受产前检查还是分娩住院待遇,前提都是参保人必须按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能断缴,才能保证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享受。

同时,报销比例维持现行标准。费用报销的比例,依据东莞市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执行。简单来说,产前检查在选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检查,可报销符合规定的费用;分娩住院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分娩,住院期间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

分娩住院生育医疗费用

该《通知》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是东莞响应人口政策、优化医保服务的重要一步,将有效降低育龄夫妇生育过程中的医疗经济负担,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字:记者 赵浛锐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