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阿婆病重失语,病榻前长子转走40万元,称是“母亲生前自愿赠与”,法院:一儿两女平分
广州日报 2025-07-16 12:04:43

年迈的老人重病失语,

无法正常表达自身意愿,

却因未提前立下遗嘱,

引发子女对遗产的纠纷。

 

母亲病榻前,

长子悄然取走40余万元未到期存款,

两个妹妹认为

这是兄长提前转移母亲遗产,

要求继承该部分款项,

为此告上法院讨说法。

 

究竟这笔钱款是算母亲生前赠与还是长子擅自处置?法院会如何定夺?近日,本案历经广州法院一审、二审,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钟阿婆生前育有一儿两女:谢大哥、谢二姐、谢三妹。2022年9月,钟阿婆因急性脑梗死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已失语、交流困难,直至2024年10月医治无效病故。

 

钟阿婆病故前未留下任何遗嘱,在三名子女协商老人遗产分割事宜时,谢二姐、谢三妹发现大哥在母亲病重住院期间从母亲的存折支取了40余万元未到期定期存款,质疑其提前转移母亲遗产,要求继承该部分款项,谢大哥则抗辩称,该款项系母亲生前自愿赠与,属个人财产。

 

协商不成,两位妹妹遂将谢大哥诉至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钟阿婆账户被支取的40余万元由谢大哥、谢二姐、谢三妹各继承三分之一。

 

谢大哥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李涵一表示,主张被继承人生前赠与或委托处分财产,主张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口头声称、缺乏书面或可靠见证,法律难以认定。

 

本案中,谢大哥在母亲病重失语、无法自主表达期间,擅自支取其名下大额未到期存款,依法负有举证责任,需证明该行为源自钟阿婆授意及取款的合理性。

 

谢大哥虽辩称该款项系母亲生前赠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因此,法院认定谢大哥支取的40余万元仍为遗产,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当被继承人年老、重病、意识不清时,近亲属操作其账户进行大额转账或取现,极易引发争议。为此,法官提醒,父母的遗产留下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是家风传承的纽带,子女在处理父母遗产时应恪守诚信,充分尊重其意愿,弘扬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维护好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把诚实守信、和谐友善的家风传承好、继承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