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省级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外贸稳定增长,近日,东莞市商务局依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5〕9号),正式发布《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围绕品牌展位开拓境外市场、进口贴息、二手车外贸发展及跨境电商阳光化业务等多个领域推出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可按要求申报。
最高10万元!支持品牌展位和组团开拓境外市场
该项目旨在鼓励企业通过品牌展位和商协会组团形式开拓境外市场,支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支持对象包括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组织发动能力的商(协)会等单位,以及参加认定境外展会的企业。
在支持标准方面,对以特装展位方式(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上)参加广东省商务厅公布认定的“粤贸全球”线下展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特装布展费的5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每平方米1500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而自行组织不少于15家东莞企业参加相关认定展会的商(协)会,按每家企业2000元获组展支持,每个展会组展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商协会统一承担的展品往返物流费用的50%可获最高10万元支持。
申报企业(特装布展)和组织单位需分别提交相应材料,且有多项注意事项,如项目支持时间以展会举办首日为准,外文材料需翻译,每家企业每年最多申报5个品牌展位项目,商(协)会需提前预申报等。受理科室为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电子邮箱dgswjdwmyk@163.com。
市级进口贴息最高支持200万元
此项目针对进口特定技术和产品的企业提供贴息支持,支持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和产品(不含旧品)可申报。
支持对象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贴息本金按符合条件的产品或技术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6月30日中间价为准,非美元计价的需折算成美元;贴息率按不超过符合条件的进口总额的1%计算,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报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应为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应为技术使用方等。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合同、报关单等。该项目需在省商务厅发布申报通知后组织申报,受理科室为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69-22403717、0769-22002089,电子邮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最高100万元!支持二手车外贸发展项目
该项目支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对象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省商务厅审核备案通过的二手车出口企业,以及提供二手车外贸综合服务的企业。
支持标准为:获评东莞市二手车外贸重点企业的,分四档一次性给予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10万元支持;获评东莞市二手车外贸综合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
申报需提交获评证明材料、申请文件及承诺书等,且重点企业和示范平台的遴选工作另行通知。受理科室为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联系电话0769-22806512,电子邮箱dgmaoguan@163.com。
最高10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阳光化业务
为推动跨境电商规范发展,该项目支持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支持对象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首次纳入“本年度东莞跨境电商阳光化企业”名单且信用良好、合规运营的三类企业,即跨境电商工贸一体企业、跨境电商卖家企业、第三方服务企业。
支持标准根据企业综合评价评分确定,第一、二类企业按不同分数段可获1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第三类企业按不同分数段可获5万至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营业执照、信用报告、相关海关数据单据、资质证明等,且不同类型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各有侧重。受理科室为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107,电子邮箱dzswk@dg.gov.cn。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可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了解详情并进行申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享受相应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