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了《江门市区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放宽了准入门槛,优化了准入条件。
根据《公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消防救援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群体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有条件要求。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并在本市区工作或居住;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580元以下;
✦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1.8万元以下;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及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含经济适用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580元以下;
✦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1.8万元以下;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江门市户籍;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5012元以下;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消防救援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5012元以下;
✦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此外,教师、医生的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
与去年相比,《公告》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05元以下,放宽至3580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由11.7万元以下,放宽至人均11.8万元以下。新就业无房职工、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消防救援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767元以下,放宽至5012元以下。
此外,《公告》还优化了准入条件,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的,取消入户3年限制,符合条件的即可取得廉租保障资格;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年龄由40周岁以下放宽至45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消防救援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向就业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就业单位采取团租的方式租赁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