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202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街道2025年积分入学一年级、七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情况向社会公示(附件2、附件3)。
一、学位供给情况
二、录取办法
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填报的志愿以及学校提供的学位数进行录取,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优先满足分数较高申请人的志愿,如果满足不了第一志愿,会考虑第二志愿。如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计划数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再制定录取形式。
三、公示及志愿修改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2025年7月3日,我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在招生平台进行录取。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东莞市万江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9-22189582。
东莞市万江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1:2025年万江街道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学位及录取原则说明
附件2:2025年万江街道一年级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附件3:2025年万江街道七年级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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