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新规来了!6月起这些变化与你息息相关
东莞+ 2025-06-04 10:38:35

记者从市气象局获悉,今年6月1日起,中国气象局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从监测与预警,雷电防护装置,雷电灾害调查、鉴定,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防雷减灾工作进行了规范。旨在进一步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办法》主要修订完善内容

首先是强化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办法》明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和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按照气象主管机构要求使用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并上传至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

其次是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增加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制度,要求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和公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目录清单。

雷电防护装置应当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根据《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建筑物防雷标准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我市雷电灾害多发频发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市属于雷暴高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高达85.14天,雷灾事故多发。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我市雷电灾害事故数高居全省前列,共400多宗。雷击导致房屋建筑受损、电气设备损坏、供电线路、通讯网络和信息系统故障瘫痪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我市气象、住建联合印发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指引

为维护气象法律法规体系的统一和权威,推动法规政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市气象局和市住建局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联合出台《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指引》,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领域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过程检测、数据上传、报告出具、标识获取、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要求,提出数字化监管、联合监管举措。

文字:莫凤英 编辑:刘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