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整治
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征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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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伪造档案、劳动仲裁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法律文书、法院判决文书等手段违规一次性补缴;
2.伪造身份证明、特殊工种档案、病历资料等提前申请退休骗领养老保险待遇;
3.伪造身份证明、生存证明资料等重复领取养老待遇;
4.冒用他人信息重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
5.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6.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在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等。
1.虚构劳动关系、虚假解除劳动关系等手段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不符合领取条件而仍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
1.企业虚构员工入职时间投机参保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2.企业为全日制员工违规单项参加工伤保险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3.通过伪造病历、医疗检查材料、冒名顶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伪造工伤认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等。
社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协助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贪占工伤预防费等。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0752-12345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一键举报(人社局局长信箱)
“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六楼618室,邮政编码:516003。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
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查处
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