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招聘34人
惠州日报官微 2025-05-19 15:41:04

为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

“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

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惠州学院现面向全社会

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招聘公告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惠州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表》。

 

惠州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16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注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惠州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4)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业绩成果材料;

 

(5)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时对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

 

5.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上述材料,将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留意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留意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和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和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由惠州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有关工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察人选。

 

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限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携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29142(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27273(纪检监察室)


 

 

来源:今日惠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