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公告
最美清溪 2025-05-09 20:33:39

各工厂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生产加工类场所火灾起数同比上升8.1%,是除居住场所外火灾发生最多的场所,我市厂房(仓库)火灾事故也是多发频发。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厂房(仓库)作为第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象,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和重点公告如下:

01、工作范围

(一)钢结构或钢混结构厂房(仓库)。

(二)同一建筑或厂(院、园)内因分租或转租,存在两个及以上生产、储存市场主体单位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02、隐患治理“十项必查”

一查是否存在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的现象。

二查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和违规混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查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 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

四查安全出口数量是 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或锁闭, 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防盗网。

五查消防设施器材配 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数量及值班机制是否落实。

六查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是否落实“动火三要素”,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查员工餐厅厨房燃气或其他燃料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八查电气线路是否按要求敷设。

九查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十查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新员工及特殊 岗位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上岗。

03、厂房(仓库)“九个严禁”

一是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火灾 危险性类别。

二是严禁违规住人。

三是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 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

四是严禁违规明火作业或明火煮食。

五是严禁违规用油用电用气。

六是严禁违规混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是严禁损坏、停用消防设施。

八是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 疏散设施。

九是严禁占用防火间距。

请各厂房(仓库)对照“九项必查”和“六个严禁”开展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清溪大队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