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万江街道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魅力万江 2025-05-09 19:19:51

为适应万江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街道公办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初中特殊教育(下面简称特教)编外教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为公办初中特教教师2名,聘用时间: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一年一签)。临聘教师,年薪11-14万元;特聘教师,年薪17-20万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能力。

  2.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原在东莞市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工作的,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合同,并完成原校学期工作任务后才能入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学历要求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相对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教师资格可以任教本级及以下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岗位。

 (三)特聘教师附加条件

  报考公办中小学特聘教师(特殊教育)岗位,除需符合基本、具体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以上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育对象、基础教育领军人物培养对象、教育家型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

  2.获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地级市以上的各种现场教学或技能专项比赛一等奖以上荣誉的个人;获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颁发的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

  3.获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颁发的地级市以上教师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的主持人、学科带头人和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4.获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研室、市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各种现场教学或技能专项比赛一等奖以上荣誉。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419820599@qq.com),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初中临聘李某某或“初中特聘李某某

3.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

4.报考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材料务必规范清晰并按材料名称命名)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备案报告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报考特聘教师的提供附加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6)本人片段教学试讲视频,时间为8分钟左右(视频命名要求:岗位名称+姓名,如“初中临聘李某某”或初中特聘李某某”)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内容,但不能出现考生个人信息,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格式:MP4、AVI、MPEG,视频大小限制在200M以内,报名时和其它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注意:收到报考资料后,将通过报名邮箱原路回复确认报考,若考生没有收到相关邮件回复,请致电确认是否报考成功。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组成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同时,招聘单位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片段教学视频评分。视频评审着重对个人形象、语言表达、教学逻辑等方面的评价。视频评分,不纳入最终面试考核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入围面试考核。按同岗位考生视频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5确定入围面试考核人数;不达以上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考核的形式为现场试讲,具体流程为考生提前3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8分钟的片断教学。

3.成绩

试讲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予录取。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问答形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考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要进行资格复审。凡是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东莞市三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入职背景审查。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可申请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实际到岗日期至2026年8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考生应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如考生隐瞒不适合从事教师岗位的疾病,一经发现,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若招聘过程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万江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0769-22271883(莫老师)。

东莞市万江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