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垃圾清运场所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告
写意黄江 2025-05-07 09:49:09

各垃圾清运场所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

近年来,我省垃圾废品回收站点火灾事故多发,"小火亡人"风险突出,我市再生资源场所火灾事故也存在多发风险。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根据省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组织开展垃圾清运场所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和重点公告如下:

工作范围

全市所有垃圾清运场所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含露天堆放点、分拣中心、仓储场所等)

隐患治理“九项必查”

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二查是否存在废旧金属、危化品、危废品、锂电池等高火灾风险物资违规混存现象;

三查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

四查是否违规动火作业或明火煮食;

五查用电用气行为是否规范;

六查消防车通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七查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八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九查相关经营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垃圾清运场所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

“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住人;

二是严禁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三是严禁违规明火作业;

四是严禁违规用电用气;

五是严禁违规混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是严禁妨碍安全疏散 。

请各垃圾清运场所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对照“九项必查”和“六个严禁”开展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来源|东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