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丙友 2025-04-15工作报告——2025年2月27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莞+ 2025-04-15 16:03:5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4万件,同比上升16%。办理刑事案件40473件,其中审查逮捕10999件14791人,审查起诉22532件28032人,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其他刑事案件6942件。办理民事案件760件、行政案件2846件、公益诉讼案件337件。1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东莞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862件985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7件180人。积极投入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涉毒品犯罪334件460人。持续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7件388人,专班办理最高检交办的涉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良法善治

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深入开展轻罪治理,针对性出台醉驾案件办理指引,推动在全市开展盗窃犯罪专项治理,实现审查起诉醉驾案件同比下降35.64%,盗窃案件原始警情同比下降24.49%。在镇街(园区)综治中心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努力在“家门口”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坚持办案想深一层、治理靠前一步,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0件,以对“小问题”的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融入“大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合力护成长”活动,对暑假来莞“小候鸟”开展针对性普法宣讲,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扎实推进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机制,超过80%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促成刑事和解1301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压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等制度,3940件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答复,280件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发挥检察听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的优势,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案件714件,让当事人把心里话说出来、让听证员把是与非辨明白、让检察官把情理法拎清楚。

二、服务发展大局,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主动站位企业“需求端”提供法治服务,举办涉企法治讲座,为企业家集中“充电”、面对面解决涉法涉诉难题。严惩企业内部贪腐,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63件198人,让靠企吃企“蛀虫”付出刑罚代价。依法打击“虚假维权”,与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共同治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创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机制,会同市司法局共同优化审批流程,与深圳等5地建立跨市监管协作机制,确保“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深入开展涉企刑事财产刑和民事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帮助企业挽回损失8700余万元。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小过重罚”等突出问题,动态清理“挂案”44件,以法治力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信心。当好放心经营的守护者,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49件1558人,杨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严惩走私犯罪,高质量办理一批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开展的“粤港澳海上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研究”被评为“大湾区检察实践”十佳项目。依法稳妥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6件44人,协同相关办案单位稳妥有序做好重大专案资金清退工作。加强对利用虚拟货币、直播打赏等新技术、新手段实施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洗钱犯罪33件44人。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综合履职优势,对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形成对知识产权的闭环保护,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47件。守护企业“不能说的秘密”,办理的某公司内部研发人员非法获取关键技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强化著作权司法保护,加强对人工智能、数字版权等新兴领域版权保护,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起诉涉案金额达1.16亿元的“假香水”案,在严惩制假、售假的同时,引导公安机关深挖产品包装、原材料供应等环节的上游犯罪,以对产、供、销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实现对创新创造的全方位保护。

三、抓好“检护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保障人民群众身边安全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高质量办理“注水牛肉”“灭不了火的灭火器”等一批群众、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3件31人,对“生鲜灯”“外卖箱”开展专项监督,助力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对食品涉罪人员违法从事食品行业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建立“从业禁止”黑名单,将24名食品涉罪人员拒之门外。开展群众身边消防安全专项监督,立案49件,督促112家涉锂电池企业完善消防安全建设。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针对生物识别、金融账号、行踪轨迹等领域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起诉28件66人,办理的某公司侵犯公民行踪轨迹信息案被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全国典型案例。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34件1039人、起诉876件1077人;采取“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学安置”等多元措施,倾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树牢“预防就是保护”理念,7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35场次,在孩子们心中播下知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做实“惩治也是挽救”,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惩治、管束到位,起诉710人;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290人,并开展精准帮教矫治。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家庭监护责任,通过强制报告发现线索并起诉犯罪35件35人,推动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中小学、教培机构从业人员背景审查近18万人,对只生不养、只养不教的“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58份。牵头与河源等5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异地协作机制,护航上学路上“一个也不能少”。持续擦亮的“敏儿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获评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刑事案件全流程开展救助线索排查,两级院联动,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07件,为637名困难当事人送去377万元“救急款”“暖心钱”。认真落实最高检守护老年人权益的“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高龄津贴发放、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开展专项监督,共筑和谐安全的养老环境。对权益受损但诉讼能力较弱,不敢或不懂起诉的残疾人和受家暴妇女等,开展支持起诉91件,1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9件40人,创新开展支持劳动仲裁工作,保障“辛苦钱”一分不少。针对聋哑信访人,安排手语教师到现场提供翻译服务,照亮“无声的世界”。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开展涉军食品安全监督,守护官兵健康,倾忱致敬“最可爱的人”。

——助推绿美东莞生态建设

贯彻打击与修复并重理念,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41件47人,针对企业偷排废水导致某坑塘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依法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对27家企业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追偿治理修复费用5700余万元。常态化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根据移送线索立案24件,共同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推动清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7.9吨,整改农田1334亩、复耕128亩,让粮田变“良田”。贯彻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加入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签订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深化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共同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难题。

四、聚焦法律监督,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刑事检察向更优发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1718件;监督立案167件,监督撤案522件;监督纠正漏捕漏诉766人,2个案例获评全省十佳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完善刑事指控体系,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推动“让证据说话、以法律为凭”成为司法共识。持续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22件刑事抗诉案件经二审或再审纠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4次,监督纠正监管执法违法问题1232个,核查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373人。持续加强“减假暂”案件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20件,办理的王某某假释监督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更精提升

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0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2件再审检察建议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42件,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持续整治虚假诉讼,深挖案件线索174条,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创新民事检察和解机制,促成和解15件,减轻群众“诉累”,帮助当事人达成利益“最优解”,2个案件获评全省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深化支持起诉机制,签订跨区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打通线索移送、异地调查取证、矛盾纠纷化解等关键环节,让“千里之外”的困难当事人不用“来回跑”“两头奔”。

——行政检察向更实强化

加强行政裁判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0件,在孙某某工伤认定纠纷案中,对“上下班途中”条款的理解适用问题进行监督,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帮助劳动者家属时隔4年终获工伤认定。坚持依法化解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件,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推动纠正违法占用土地4.1万平方米,拆除违建1.94万平方米。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468件,有力防范“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开展的市场主体恶意注销专项监督,被列为东莞市2024年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与市司法局等3部门共建协作机制,有效阻止恶意注销661次。

——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好迈进

扛牢“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立案3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8件,办理的古村落保护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注重通过“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起公益诉讼21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认真办好最高检部署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对全市65个码头开展全覆盖排查,推动解决船舶污染物上岸“最后100米”难题,相关工作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积极构建多元保护公益大格局,与智网中心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释放公益保护合力。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公益保护,邀请10名公益诉讼“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案件调查和公开听证,做到公共利益共同守护!

——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向更深推进

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72件77人,提起公诉63件73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10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案件8件10人,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曾某行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受贿行贿一起查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作用,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原正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00余名省市单位代表现场观摩,以案为鉴筑牢反腐防线。切实担负起严惩司法腐败的职责使命,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叶某某滥用职权案入选东莞市廉政教育基地典型案例。

五、狠抓自身建设,全力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检筑牢绝对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东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政治引领,突出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党建业务融合,2个项目在“旗峰杯”党建创新大赛中获奖,市检察院获评“优秀组织奖”。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培育“秉忠守正、崇法惟民、求新务实、精业笃行”的新时代东莞检察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为契机,专题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成效得到充分肯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依法接受履职制约,举办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沟通解决司法实践难题。真诚接受舆论监督,讲好接地气、暖人心的检察故事,49项司法办案工作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先后有396人次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受邀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感受并监督帮助我们改进检察工作。

——深化检察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推动制度机制创新。以“数字革命”驱动东莞检察履职创新,专设数字检察办公室,自主研发并不断迭代升级“另案处理”法律监督模型,至今已将15000余涉案人员纳入系统管理,超1500人受到应有的司法处理,被最高检确定为七个“数字刑检重点模型”之一并在全国推广。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制定实施成长值量化管理办法,对检察人员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有力有效的管理释放“检力”、促进办案。

——优化人才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搭建专业素能培养机制,完善“7+1”培训体系,推动检察人员做到“三个善于”。常态化开展“双导师”培养计划,19对检察“师徒”携手结对、共同成长。开设公诉人特训营,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一体加强检察官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能力。与市律协共同举办第三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夯实检律双方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能力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序安排一批干警到基层院支援办案、参与专项工作。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的东莞检察人才库体系,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共建研究基地,着力提升理论研究和专业化办案水平。

——推进从严治检确保行稳致远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共建促学等各类学习活动200余次,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检察人员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全面准确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司法责任追究,织密织牢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开展覆盖“四大检察”的案件质量评查,注重发挥反向审视功能,加强办案流程监控,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2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18个。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东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精准高效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还不够丰富,部分惠民举措群众感受还不够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一些制约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难题仍需持续发力破解。三是基层基础建设还不够坚实,检察人员办案理念仍需革新,高质效办案能力仍需提升,复合型人才仍然相对短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努力解决。

2025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贯彻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努力为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对党忠诚“政治卷”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东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服务大局“使命卷”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

——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检察为民“初心卷”

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对更多轻罪案件开展体系化有效治理。持续办好事关民生民利的案件,加大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个人信息安全、特定群体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办案力度。综合运用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法律监督“主责卷”

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持续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深化诉讼活动监督,重点做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结合东莞实际深化研究运用“三个结构比”,完善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自我革命“赶考卷”

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狠抓制度规范落实,切实加强对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全过程的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体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为东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丙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