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黄江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实施以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锚定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深化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近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一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依法作出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
2025年2月28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在星光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一公司车间现场存在喷粉工艺,涉及到树脂粉,树脂粉属于涉爆粉,该公司静电喷涂车间的静电树脂喷涂干式除尘系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套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何一种爆炸防控措施;二是该套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暂停使用设备并要求加工厂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处罚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粉尘涉爆企业安装防爆装置和锁气卸灰装置的必要性:在粉尘涉爆场所中,防爆装置与锁气卸灰装置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核心技术措施。
防爆装置通过泄爆、抑爆、隔爆等多重防护机制,可有效遏制爆炸冲击波扩散,阻断爆炸能量传递,避免局部事故升级为系统性灾难。
锁气卸灰装置则通过连续密闭式粉尘排放功能,防止除尘系统内部因粉尘滞留形成爆炸性环境,同时避免卸灰过程中空气混入引发二次扬尘风险。
两者协同作用,既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法规中关于粉尘防爆设施的强制性要求,又能从本质上降低粉尘爆炸概率,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企业生产连续性。如企业未按规范安装上述装置,等同于放任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极易引发不可逆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须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接下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将督促该企业完成以下整改工作措施:
一、立即整改安全隐患
1.升级除尘系统
改造静电树脂喷涂干式除尘系统,增设泄爆、惰化、抑爆等防控措施,确保符合标准,加装锁气卸灰装置,防范粉尘滞留风险。
2.全面排查整治
结合黄江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涉爆粉尘区域。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健全安全制度
严格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和《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2.深化安全培训
实施全员分级培训,重点岗位强化防爆知识及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应急响应能力达标。
3.压实安全责任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行岗位责任公示,严惩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
1.立体化宣传
通过宣传栏、新媒体等多渠道普及安全知识,定期发布警示案例。
2.参与"五进"活动
配合应急管理分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行动,延伸宣传覆盖面。
3.建立激励机制
开通隐患直报通道,对有效建议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全员参与积极性。
接下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将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闭环管理,通过“执法+警示+宣传”三维发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步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