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擦亮“东莞创作”品牌,用文学赋能“百千万工程”和助推东莞文化高质量发展,东莞日报社、桥头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作家协会共同举办第十届东莞荷花文学奖,即日起面向全市开展征集评选活动。本届荷花文学奖秉承前九届的评奖宗旨与理念,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多样化,鼓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时代精神,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力争评选出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优秀作品,展示两年来我市文学创作的整体实力和最新成果。
一、主办单位
东莞日报社
桥头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作家协会
二、申报及评奖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2日为申报时间,2025年5月18日前进行初评,6月10日前进行终评,6月中旬进行公示。
三、评奖范围
(一)在东莞生活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的作者(非东莞户籍作者提交最近两年在东莞的社保缴费清单),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发表或具有大陆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作品均可参加评选。合著作品由第一作者申报。
(二)每位作者只限申报一个文学奖项。
(三)参评资格有争议的作者和作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经组委会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参评权。
四、评奖标准
(一)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原则。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生活、催人奋进、给人鼓舞的优秀作品,应重点关注。同时,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和艺术表现的丰富与创新。
(二)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尤其鼓励那些具有中国精神和中国气派、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三)重视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作品要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或正规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有争议的作品,评委会可根据组委会的意见,结合该文学体裁门类的特点,提出专业评审意见。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年度长篇小说奖 1名
年度中篇小说奖 1名
年度短篇小说奖(含小小说) 1名
年度诗歌奖 1名
年度散文奖 1名
年度报告文学奖 1名
年度文学评论奖 1名
年度突出贡献奖 1名
评奖年度如无优秀作品,相关门类可以空缺。
六、申报方法
(一)参评作者须在2025年5月2日前按照要求填报统一的申报表格12份(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参评作品发表或出版的完整原件6份(杂志发表的单篇作品可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6份)。东莞户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东莞户籍作者提交最近两年在东莞的社保缴费清单。以上材料除申报表需要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外,其他材料全部为纸质版。

(二)参评资料在规定期限内递交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可园北路东莞市作家协会办公室。联系人:谢莲秀。联系电话:22221598。邮箱:3956278972@qq.com 。咨询电话:83349489,联系人:刘帆。
(三)凡涉及申报参评的具体事宜可直接联系组委会办公室。
第十届东莞荷花文学奖评奖组委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