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药方便,但也要擦亮双眼,仔细查看网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备案信息等资料,否则买到假药、问题药就得不偿失了。
3月2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了一条关于“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万民药房”)的公告——向东莞万民药房送达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的公告。这是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东莞万民药房开出786万元罚单后,发出的又一张告知书。

东莞万民药房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月2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发布了一条关于东莞万民药房的公告——《关于向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送达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的公告》。
这条《公告》内容显示,经查东莞万民药房未从药品上市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未经药品监管部门同意改变经营方式、购销药品没有购进记录、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东莞市场监管部门拟将东莞万民药房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面临哪些后果?
《公告》明确,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对其严格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单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也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另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东莞万民药房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违法在网店销售进货渠道不明药品
早在2024年10月22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向东莞万民药房和相关个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但无论是通过现场送达,还是电话、邮寄送达,都无法送达,也没有人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收上述文书。

2024年11月13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官网上发布了一条《关于向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及相关个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12月3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在局官网上发布了一条《关于向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3月2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最新一条关于东莞万民药房的公告——《关于向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送达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的公告》。
记者梳理上述公告发现,东莞万民药房通过京东、美团、拼多多、天猫等第三方平台网店销售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
调查发现,东莞万民药房共销售了“拜新同 硝苯地平控释片”3626 盒,销售金额为70637.95元;销售了“昆中药板蓝根颗粒”17袋,销售金额为225.48元;销售了“幽门螺旋杆菌四联药胃用药[14天用量]”667套,销售金额为58766.92元;销售了“万艾可 枸橼酸西地那非”126盒,销售金额为35316.46元;销售了“格华止盐酸二甲双胍片”3215盒,销售金额为30869.65元;销售了“松栢速效救心丸”1123盒,销售金额为35420.64元;以上合计案涉货值231237.10元。
不仅如此,东莞万民药房还以连锁总部直接向“黑龙江兴安中医馆”“陆善琴(个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商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单位和个人销售“黄葵胶囊”“丹参滴丸”等药品,涉案货值共计1645.45元。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万民药房购销的“天麻胶囊”“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等涉案药品都没有购进记录。
罚没786万元,负责人十年禁业
东莞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东莞万民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不能正常运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职尽责。
正因如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东莞万民药房开出罚单——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没7857624.55元;禁止法定代表人黄茂元、企业负责人梁绍基、质量负责人符彩霞、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林伟梅十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提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上购药消费提醒/
切勿从无资质的商家或个人买药
看到这个案例,大家会十分关心如何才能在网上买到放心药。
对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买药一定要选择大平台、大品牌,并仔细查看网上药店的两个资质——一个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另一个是药品资质,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
一定不要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如果您发现了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45向相关部门反映。
网上买处方药要有处方和实名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向个人销售处方药,应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应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疫苗、麻醉药不得在网上销售
需要提醒的是,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不能在网络上销售的。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清单和目录,可以查找《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公告》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