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为妇女撑起“法治蓝天”
东莞+ 2025-03-07 16:41:09

近年来,东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等多项举措,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撑起“法治蓝天”。

法律援助为妇女权益筑牢法治防线

市司法局畅通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机制,积极为经济困难妇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某甲(女)自幼患有糖尿病,2020年3月因酮症酸中毒第三次入住东莞市某医院,由于对病情的严重性评估不足,某甲(女)拒绝进入ICU治疗,医院随后存在补液不足、延误治疗的情形。几天后,某甲(女)病情恶化,最终被强制送入ICU,但已造成缺血性脑病,处于植物生存状态。某甲(女)的父母因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5年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先后指派律师为某甲(女)提供一审、二审及再审阶段的法律援助,最终法院认定医方过错行为是造成案涉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医方过错参与度为70%,为某甲(女)争取到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这宗医疗纠纷维权案例展现了法律援助的长期守护作用,法律援助的长期坚守为妇女群体点亮维权希望。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为东莞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人数达1902人,为妇女在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维权案件中构建坚实法律保障。

人民调解让妇女权益保障更有力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建立妇女权益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排查化解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妇女提供调解服务,帮助解决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保障家庭和睦、促进社会稳定。

2024年8月,某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网络侮辱案件,在新型侵权领域展现调解速度与温度。某乙(男)与某丙(女)原为男女朋友关系,因生活产生矛盾导致分手。分手后,某乙(男)通过网络发布某丙(女)隐私,侵害其妇女合法权益,某丙(女)向某镇白玉兰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结合证据材料和双方口述,同步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指出某乙(男)的行为造成不当言论,明确某乙(男)的行为已严重侵犯某丙(女)的名誉权,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责令侵权人公开道歉。调解员通过证据固定、法理阐释和耐心规劝,使某乙(男)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向某丙(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指导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纠纷7.69万宗,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950宗,通过柔性调解促进家事矛盾实质性化解。

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妇女法治意识

市司法局构建“沉浸式+精准化”普法体系,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白玉兰家“圆”行动,推出《家庭主妇的愁》《是家暴还是互殴》等情景剧为法律条文注入生命力,以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的方式,让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认识。

南城司法分局在雅园社区开展“法治赋能‘她’力量,用心守护‘她’权益”普法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有奖问答、心愿驿站等环节,吸引了众多妇女参与;邀请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共同普法,为妇女群众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她们了解婚姻家庭、劳动权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和生动的案例分享,妇女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赋予她们的平等权利和有力支持。

樟木头司法分局和大岭山司法分局分别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共建法治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开展“法治对对碰”游戏,让妇女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扫码答题、亲子互动游戏等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提高妇女群体法律意识,营造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字:李金健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