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为候鸟撑起一片自由天空
惠州日报 2025-03-06 18:06:26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当前正值候鸟迁徙的关键时期。在即将迎来3月3日第十二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3月20日至26日广东省第四十四届“爱鸟周”,我市通过发布候鸟保护林长令、强化管护巡护、广泛宣传引导、全面推行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等多项措施,守护候鸟迁飞安全。

每年有数十万只候鸟途经惠州

据林业部门统计数据,惠州市记录记载鸟类330多种,其中候鸟有141种。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惠州已成为越来越多候鸟迁徙途中的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地,每年有数十万只候鸟途经惠州。

中华秋沙鸭。

近年来,惠州连续多次发现珍稀鸟类,如首次在惠城区西枝江边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首次在惠东黄埠沿海湿地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脸琵鹭;首次在惠东乌禽嶂记录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鳽;首次在仲恺潼湖国家湿地公园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彩鹮、黄胸鹀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紫水鸡;首次在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记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冠鳽。这些发现不仅彰显了惠州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也为候鸟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多措并举守护候鸟迁徙通道

为保护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我市近年来持续开展候鸟保护行动。

 惠州市发布2024年第4号林长令——《关于加强候鸟保护的令》,明确在每年候鸟迁徙季节全面开展“巡护、清套、清夹、清网”专项行动,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候鸟保护责任。自去年冬季林长令发布以来,全市各县区、各乡镇持续开展巡查巡护,清理了一批鸟网、兽夹、猎套等猎捕工具,有效防范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黑脸琵鹭。

 市林业局印发《林业违法巡查发现、制止、上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涉林违法线索的巡查发现、制止、上报和处置机制,确保违法线索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处置,坚决遏制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行为。

市、县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加强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以及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行为联合行动,有效震慑涉及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结合管护巡护和联合执法,深入林区、社区宣传保护鸟类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林区群众使用警示鸟类的护农工具、环境友好型驱鸟方式保护农作物。

 此外,我市还连续两年实施惠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覆盖全市行政管辖范围。保险实施以来,共办理林区群众申报野生动物致害补偿9宗(其中鸟类致害补偿6宗),赔付金额26719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因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受害公民或其委托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

持续行动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

近日,惠州市林业局正在组织开展“清风行动2025”和候鸟保护联合行动,并计划在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期间开展法治科普宣教活动。我们将继续加大候鸟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巡护、清套、清夹、清网”行动,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紫水鸡。

为更好地为迁徙至惠州的候鸟撑起一片“自由的天空”,近日市林业局发出关于“守护候鸟,从我做起”的倡议:拒绝伤害,守护候鸟安全。不捕猎、不伤害、不食用候鸟,坚决抵制非法捕猎、交易候鸟的行为。不干扰候鸟栖息地,避免在候鸟迁徙季节进行噪音干扰或灯光污染。发现受伤候鸟时,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进行救助。

保护环境,守护候鸟家园。减少使用塑料制品,避免污染候鸟栖息地的水源和土壤。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生态修复活动,为候鸟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在观鸟时,保持距离,不惊扰候鸟,做到文明观鸟。

传播理念,守护候鸟未来。积极学习候鸟保护知识,向家人、朋友宣传保护候鸟的重要性。参与候鸟保护公益活动,支持候鸟保护组织的相关工作。通过社交媒体分享候鸟保护故事,呼吁更多人加入保护行动。

举报电话

 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捕鸟行为,请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惠州市林业局:0752-2881365

博罗县林业局:0752-6222570

惠东县林业局:0752-8836398

龙门县林业局:0752-7780357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0752-2116332

仲恺区农村工作局:0752-3278550

大亚湾公共事务管理局:0752-5562323

惠报全媒体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李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