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超限运输!石排一企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东江石排
2025-02-19 14:33:09
关于依法吊销东莞市大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东莞市大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在2024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周期内有粤SK7973、粤SM3138、粤SQ1727等3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东莞市石排镇工业大道路段等地违法超限运输,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1辆)的27.27%;同一周期内,该公司已因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被停业整顿1次。东莞市大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有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7),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1年周期内已被停业整顿1次,又达到停业整顿情形的,违法程度特别严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于2025年2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5〕00559号),于2025年2月18日吊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41585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8日
■来源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