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大年初一,这段三百年前的六尺巷佳话,在粤东某个乡村的鞭炮声里,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位归乡过年的法官罗广杰写下了新的注脚。

▲调解现场
三米土路引发的积怨
正月初一清晨,梅州山间的薄雾裹着鞭炮的硝烟味,罗广杰踩着老屋后湿润的泥土路踱步。远处忽闪的警灯刺破了村里的宁静——那辆停在不远处的警车,让他这位在法院工作了三十二年的法官本能地停住了脚步。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他深知警车的出现往往意味着矛盾激化,而这一次,矛盾就发生在他从小长大的村子里。
原来,是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户人,因为一条土路,吵得很不愉快。
罗甲(化名)与罗乙(化名)是邻居,屋檐距离不过十步之遥。罗乙一家出入通行都需要经过位于罗甲门口和罗甲自家菜园中间的土路,这条宽三米多的土路,已经承载了十几年的足迹。
可几年前,罗甲与罗乙因宅基地边界起了争执,两家人互相埋怨,一气之下,罗甲以门前土路的权属是自家为由,将罗乙平常走的那段土路截断,挖成“断头路”,导致罗乙一家无法通行。
为此,罗甲与罗乙两家多次发生纠纷,邻里关系急转直下。2023年,罗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罗甲恢复一条3.5米宽的道路。但罗甲心中仍不服判决,坚持认为小路是属于自己的,不肯整平土地,尽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只要执行干警一走,罗甲后脚便在道路上堆放杂物,影响罗乙一家通行,罗乙无奈只好报警求助。
罗广杰站在路边,心中五味杂陈,作为一名从村里走出去的法官,他更明白,这案子缺的不是法槌,是打开心锁的钥匙。
于是,罗广杰决定与村委一起给两家人将道路“疏通”。

调解桌上的六尺巷精神
来到现场,罗广杰细心勘察并梳理纠纷细节。可因为“堵心路”宿有积怨,罗甲与罗乙两家人各说各理,纠纷很难一下子就当即化解。
“我们一家在这通行十几年了,你现在把小路挖了,我们搬运东西不方便不说,连通行也成问题,小路必须恢复至3.5米!”罗乙抱着胳膊气愤地说。
罗甲立马回呛:“门前这路是我拿真金白银买的,凭什么让你们白走?”
两家人的怨气在逼仄的小路里碰撞,谁也不让谁,对调解很是抗拒。可总得先说服一户先退一步,罗广杰只好将双方分开,从不同的角度做思想工作。
“即便土地使用权归您,但罗乙家在这小路通行了十几年,按照公序良俗原则,您要提供必要的便利,单方阻断小路侵犯了罗乙相邻通行权。”罗广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罗甲释法明理。
“罗甲七十多岁了,老人家认准他花钱买了地,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理。双方因这个事争拗这么久,他心中有气,如果要他同意让出条路来,你这边也得拿出让他接受的方案,跟他好好谈谈。”罗广杰劝导罗乙换位思考。
思考片刻后,罗乙主动提出让步:“这大过年的,我也不想闹得不愉快。只要他肯让路,我也不强求3.5米了,让路后导致菜田有损失的,我愿意给罗甲一些补偿。”
对于罗乙提出的赔偿,罗甲仍不情不愿。罗广杰便用熟悉的客家话向两人讲述“三尺巷”的故事,借机劝解罗甲。
“邻里之间的和睦比一寸土地的得失更重要,尤其是这条小路是两家生产、生活的必经之路,叔您想想,罗乙家中的母亲年纪也大了,若遇紧急情况通行受阻,这让罗乙一家如何是好?”……
提到罗乙的母亲,罗甲的脸色有些缓和。罗广杰抓住机会说:“两家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子孙也都要在这条路上走的,咱们客家人讲究团结一致,能让就让一让吧!”
终于,罗甲点了点头,说道:“既然都这么说了,我也愿意让一步。”考虑到菜园农作物的种植,罗甲最终同意让出2.5米的小路。听到罗甲主动让步,罗乙也爽快地表示自己愿意出钱将小路修成水泥路。
大年初五早上,在罗广杰引导下,双方签下调解协议,约定该小路为双方共同使用,并商榷双方共同维护小路的义务细则。
这场始于三米之争的调解,终以六尺巷的精神落幕。
元宵节的余韵还未散尽,罗广杰便收到了来自家乡的消息——那条争拗多年的小路已完成修缮,此刻正准备整平路基,开启下一步施工,更令人欣慰的是,两家人也终于冰释前嫌。
他知道这条路承载着的不仅是脚步,还串起了两家人的情谊,系住了即将消散的乡情。而这也成为罗广杰职业生涯中又一段难忘的记忆,激励他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