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被罚!东莞今年有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被查处
东莞+ 2025-02-17 20:06:31

明知车辆排放黑烟还出具合格检测报告,采样管穿孔却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2月17日,东莞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有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因弄虚作假被处罚。

其中,东莞市宏图路添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盈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康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石排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银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诚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10.005万元、10.01万元、14.024万元、12.51万元、12.51万元、1.25万元。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24年12月12日、12月26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视频监控发现,东莞市康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对车牌号码为粤SUQ938,车辆识别代码为LGWEFDA57DB000584的车辆进行检验;另于2024年11月15日对车牌号码为粤SXZ256,车辆识别代码为LWLNKRHB4BL073921的车辆进行检验。上述车辆在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但东莞市康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仍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收取尾气排放检验费用共240元。为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没收东莞市康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40元,并处14万元罚款;处罚金额共达14.024万元。

▲东莞市康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2月12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东莞市石排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对车牌号码为粤P389W2车辆进行检验,但使用的采样管穿孔,却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检测费用为100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没收东莞市石排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00元,并处12.5万元罚款;处罚金额共达12.51万元。

▲东莞市石排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2月12日、12月16日和12月2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调查及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2024年11月8日上午10时05分左右,东莞市宏图路添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安装有碳性滤芯的汽油车检测线对车牌号码为粤SM1692(车辆识别码:JTDBE30K900221089)的车辆进行检验,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中“B5.2.5.1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元件应不吸收也不吸附HC成分”的规定,在未能真实反映排气情况下,却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检测费用为50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没收东莞市宏图路添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0元,并处10万元罚款;处罚金额共达10.005万元。

▲东莞市宏图路添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1月29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网络系统,远程调阅东莞市盈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硬盘录像机,发现其于2024年8月19日对车牌号码为粤S5ED62的车辆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但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检测费用为100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没收东莞市盈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00元,并处10万元罚款;处罚金额共达10.01万元。

▲东莞市盈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1月1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银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发现其在2024年6月12日对车牌号码为粤L****7(车辆识别代号:LJ11KBBC7E8012488)车辆进行排放检验时,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根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关于“7.5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或蓝烟,按GB18285和GB3847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的规定,应判定为外观检验不合格,但东莞市银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外观检验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报告编号:441900A02406121432553936),并收取100元作为尾气检测费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没收东莞市银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00元,并处10万元罚款;处罚金额共达10.01万元。

▲东莞市银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0月22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东莞市诚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5日10时8分对车辆识别代号为(VIN LJ11K BBD6R8511359)的车辆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时,采样探头的插入深度少于400mm,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附录A4.1的要求,未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测。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东莞市诚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处以1.25万元罚款。

▲东莞市诚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东莞市宏图路添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盈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还进行了公开道歉承诺,获得从轻处罚。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当事人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按拟罚款金额的50%降低处罚,降低后的罚款金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金额处罚。

据介绍,2024年9月以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

文字:记者 周桂清 图片:网页截图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