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溪快评丨培育基层普法的社区力量
东莞+-长安视窗 2025-01-24 09:20:01

日前,长安镇龙光江南大境小区获评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揭牌仪式举行。该小区积极参与做好普法、平安、文化、公益和党建等工作,组织小区居民加入社区普法志愿服务队,设置普法宣传栏,开展各种普法宣讲,举办平安创建、文化娱乐、反诈宣传和便民服务等活动。小区成立有党支部,参与社区活动和小区管理服务等。

法治社会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而作为社会治理末梢的基层社区,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领域,在整体普法体系中处于基础保障地位。但是,基层社区往往是全社会普法的薄弱点,一些基层社区经常出现普法缺乏抓手、参与力量弱、普法效果欠佳等问题。所以,像上述小区那样,将基层普法工作与小区管理其他工作有机融合,形成各方踊跃参与的鲜活局面,是十分难得的。在一座城市,如果社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居民法治观念有效提升,那么,基层社区治理的水平将有大幅跃升,整个城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必然会迈入一个全新境界。

基层社区普法,重要支撑就是基层参与力量。那么,基层参与力量如何呢?在城市住宅小区,参与社区治理的力量,除了基层政府、村(居)委会、社区民警等,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或住户、社区志愿者、社工等。这些力量的社区动员能力状况是:物业公司,是最主要的组织化力量,其主要功能在于为住户提供物业服务,是业主出资购买服务的被委托方,主要精力在于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也是一支重要的组织化力量,是小区业主的自治组织,主要代表业主利益,与物业公司等进行相关博弈和交涉,但其组织化程度比公司化的物业公司要弱得多;住户或业主,处于非组织化状态,因城市“生人社会”特征,很多业主住户甚至处于原子化状态;社区志愿者和社工,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处于半组织化状态。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推进基层普法,必须有针对性地培育社区力量。在政府部门推动下,通过政策机制创新、外部资源输入,激励引导社区各方参与普法,让基层普法力量逐渐成长起来。可行的路径包括: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引导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服务中融入普法工作;发挥小区党建引领作用,在业主委会中注入融入普法内容;支持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在小区居民中遴选具有法律专长的业主或居民,支持建立小区普法志愿组织,开展小区普法活动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支持社工进驻小区,在社区社会工作中注入普法内容;贴近居民需求和法治热点,让社区基层力量组织更多法律宣传活动等。

一言以蔽之,让基层力量参与普法,让基层力量在普法中发展壮大,这是基层普法的必由之路。

文字: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