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又实惠!清溪唯一合法烟花销售点正式营业
最美清溪 2025-01-15 17:42:48

 

璀璨烟花迎新春 
2025 HAPPY NEW YEAR
春节临近,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监管与有序运营,清溪供销社经过精心规划,设立了清溪目前唯一合法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供销社烟花屋 ,满足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的消费需求。
1月13日,供销社烟花屋正式对外开放营业。零售点位于清溪镇清上路12号,营业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14日,每天10:00至22:00,喜欢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朋友们可前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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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烟花屋正式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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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伴随着喜庆的锣鼓声和精彩的麒麟表演,供销社烟花屋开业剪彩仪式拉开序幕。镇领导卢泰强及清溪供销社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并为供销社烟花屋开业剪彩。
卢泰强要求,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消防灭火设施、停车配套服务建设,并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确保销售环境的安全。 要加强对合法烟花销售点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度,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满足市民的购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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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仔了解到,烟花屋主要由专业厂家专门订制的集装箱构成,占地面积约51平方米,屋内货架上摆放了80多种烟花爆竹售卖,其中不乏网红水母、加特林等烟花。屋外场地开阔,停车位充足,可以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供销社烟花屋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销售的烟花爆竹都是品质有保障的,采购中间商环节少,在价格上相对比较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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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清溪市民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安全燃放,同时还要注意春节期间规定的燃放时间、地点等事项。

根据《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设定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得燃放,且严禁在林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