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施行,东莞出台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政府规章
东莞+ 2025-01-14 14:17:32

近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如下称《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政府规章,标志着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将为各级政府提供相关行为指引,推动儿童友好从柔性概念向刚性要求转变。

2024年2月,东莞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为总结巩固现有举措成效,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东莞率先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立法考量,制定《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2024年12月4日,《办法》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十七届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20日以第166号市人民政府令公布。2025年1月14日,东莞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法》出台情况和内容特色。

发布会上,市妇联主席黄伟青介绍,《办法》是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域的政府规章,共五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服务供给、保障监督、附则,内容紧扣“六大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友好)要求,突出规划引领、标准引导,系统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办法》第一章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统筹协调机制;第二章强调规划先行,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提供规划保障;第三章从“六大友好”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行规范,明确具体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在公共服务友好、科技创新友好等方面凸显东莞特色;第四章强化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所需的资金保障、人才保障,以及政府内部监测+社会外部监督等保障监督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东莞市还推出了多项全省、全国首创,不少举措被融入了《办法》中,如: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中增设代表儿童权益委员等,切实增强了《办法》的创新性和适用性,也为全国众多城市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出台《办法》,就是向全体市民展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信心与决心。”黄伟青表示,下来,东莞将继续从“六大友好”出发,系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儿童优先原则、儿童友好理念充分融入到全市各部门各领域的工作当中,全力以赴争当全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排头兵。

文字:记者 张雨倩 图片:首席记者 程永强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