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用气防线!长安以“零容忍”态度严打“黑瓶黑气”
欢乐长安 2025-01-10 15:53:18
   为保障长安镇的安全用气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长安镇始终保持严厉监管态势,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和打击力度,大力打击非法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让“黑气”无所遁形。

 

 

案例一
路边货车藏隐患,执法出击保平安
  案情回顾:2023年4月25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分局根据前期扎实线索摸排工作,锁定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发现车上存有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现场执法人员共查获 15kg 的液化石油气瓶 108 瓶,且均为实瓶,这无疑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为了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当即对涉事液化气钢瓶和车辆进行查处,并将责任人王某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用实际行动捍卫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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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结果:本案中,当事人王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其在车内储存液化气行为属于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作业活动,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同年,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2月下旬,经依法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危险作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多部门联动,捣毁非法经营团伙

 

  案例回顾:历经数月联合侦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分局、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长安分局强强联合,成功锁定了以吴某某等 5 人为首的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团伙。2023 年 8 月 25 日,执法行动正式打响,各部门紧密协作,一举捣毁该非法经营团伙,现场查处涉案液化气钢瓶413 瓶,同时扣押涉案运输车辆 6 辆。公安机关迅速对涉案嫌疑人立案侦查,城管部门依法查封涉案钢瓶,交通部门扣押涉案车辆,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对燃气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长安镇守护燃气安全的坚定决心与强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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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结果:本案中,吴某某、蔡某某、林某某等五人通过跨区充装液化气到长安镇进行销售赚取差价,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较大。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1月中旬,经依法审理查明,该五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危险作业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零三十天。

 

  长安镇将继续秉持“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坚决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守护好全镇人民的安全与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抵制“黑瓶黑气”,携手共创安全和谐的美好家园!

 

普法小知识

 

  上述两案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消息来源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分局

■ 通讯员/陈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