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举行交流座谈会,以备忘录形式共同签署《深圳 东莞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及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深圳、东莞两地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合作,共同打击建筑垃圾非法运输处置等违法行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世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市更新局局长赵亮出席座谈交流活动。
东莞、深圳两地地理位置相近,产业互补性强,人员往来频繁。在此背景下,两地将依托“一平台、三机制”开展建筑垃圾整治行动,发挥好广东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的作用,规范跨区域平衡处置秩序。
具体来说,通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两地间联合监督检查,并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协同监管。两地有关执法队伍加强日常涉跨区域建筑垃圾执法的同时,将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两市交界区域、水上运输区域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未经省协作监管平台登记进行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运输处置、偷排乱倒、非法受纳建筑垃圾等行为。还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针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推动后续工作有序开展。此外,深莞两市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推动设施共建共享,推动落实芙蓉受纳场依法依规消纳来自两市的工程渣土。
据悉,今年以来,东莞城管积极探索与周边地市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制度机制,充分利用好“一平台、三机制”的模式,形成东莞与各地市建筑垃圾平衡处置利用和执法监管协作机制。截至目前,东莞已与穗、深、惠三地均签署了备忘录,加强四座城市在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和规范管理,共建绿色湾区。
座谈交流会上,东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还围绕建筑垃圾难点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并就下来启动建筑垃圾有关联动合作工作进行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