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调解“有一套”⑤|异地商会发挥桥梁作用,以“乡音乡情”解纷争
东莞+ 2024-12-23 14:46:28

编者按

为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调解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调解纠纷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在东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市调解协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东莞市调解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2024年度东莞市十大调解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体现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灵活便捷等优势特点,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即日起,东莞日报推出《这里调解“有一套”》系列报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展示基层调解组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质效。

2022年8月某日,在东莞某工厂务工的邱某下班后突然“失联”,直到三天后,工友在宿舍区的公共浴室内发现了他,当时邱某已无生命体征,经警方勘查,邱某死亡证明书的推定死亡原因为“猝死”,工厂在第一时间通知了邱某在老家的亲属。

由于邱某属于劳务派遣员工,邱某家属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东莞某工厂共同对邱某的死亡负责,索赔260万元。但东莞某工厂认为这是一起“非因公死亡”事件,企业已为邱某购买了社保,相关赔偿应由社保基金赔付,企业只愿给予两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金。双方各执己见,导致矛盾尖锐,东莞市某商会借力异地商会优势,巧用“乡音乡情”解纷,矛盾迅速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过程

“两步走”方案兼顾双方利益获得认同

矛盾纠纷发生后,某镇综治办在第一时间介入后,立即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双方诉求差距太大,调解工作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东莞市某商会在接到协助函后,立即与邱某的家属取得了联系,表明商会调委会将会参与这次纠纷的调解。

10月14日,邱某家属和东莞某工厂代表都来到了某商会调委会,为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商会调委会也向当事双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在劳资双方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某商会调委会选派了两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两人既是调解员也是资深律师,他们的加入为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很快找到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

邱某家属套用工伤赔偿标准提出了高额索赔,但一直拒绝配合东莞某工厂到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而工厂也不愿做出任何让步,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只得寻找其它突破口进行调解。

调解员向东莞某工厂讲明了其中的法律责任,东莞某工厂也就此咨询了法律顾问,知晓了自己在管理上确实存在疏漏,如果走诉讼程序,可能还是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东莞某工厂同意在“人道主义”补偿上做出让步,由之前的两万元提高到四万元。邱某家属在乡音乡情的感化下逐渐稳定了情绪,并在调解员的劝导下提出可以将之前的260万元索赔减少到160万元,但终因双方赔偿额之巨大差距而导致争议无法调和,调解工作依然举步维艰。

10月18日,某商会调解委介入纠纷调解的第五天,在综合考虑了劳资双方的意见和态度后,调解员决定另辟蹊径。

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的第一步,即建议双方先达成一个纯粹的“人道主义”补偿意向,具体数字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确定后劳资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第二步则是在达成第一步方案的基础上,共同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由家属向社保基金申请“因工死亡”待遇,东莞某工厂已支付的“人道主义”补偿则可以考虑退回。

调解员的这个“两步走”方案兼顾了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最终得到了双方的认同。

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就“人道主义”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由东莞某工厂一次性补偿十万元,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死亡抚恤金十万元和丧葬费五千元,并承担邱某家属来莞食宿费一万八千元,劳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之后,邱某家属配合进行工伤认定,无论认定结果如何,按照方案的第二步对照执行,这起相对复杂的劳动争议纠纷就此被成功化解。

案例点评

坚持依法调解的基础上兼顾情理

这是一起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对死亡的定性,定性不一样,赔偿的数额相差巨大,最终的调解结果也不一样。调解此类涉及死亡的纠纷,稍有怠慢和疏忽有可能会引发事态升级。商会调解小组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基础上,兼顾情理,针对产生僵局的原因对症下药,在适当时机亮明观点,牢牢掌握调解的主动权,引导好当事人,确保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推荐理由

借力异地商会优势 巧用“乡音乡情”解纷

借力异地商会优势,巧用“乡音乡情”解纷,一场持续了两个多月因意外猝死引发的劳资争议纠纷在商会调解小组的参与下迅速得以圆满化解。此次调解工作不仅为在莞乡贤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体现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处理涉及在莞乡贤事务中的公正、高效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彰显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文字:李金健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