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这是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的又一医保新福利。截至目前,东莞市作为就医地,可以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医保参保人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起来看。
东莞参保人哪些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能够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基于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门特结算政策,东莞已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CV RNA 阳性)、强直性脊柱炎共计18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如何了解自己是否享受异地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然后,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门慢特资格”,可查询自己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
东莞参保人门特待遇认定成功后,还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门慢门特登记信息,具体操作如下: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查询-门慢门特登记信息查询。
参保人如何才能享受跨省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待遇?
如需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就医,在符合医保规定的异地就医的情况下,可先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成功后,在办理门特认定时选定异地就医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特就诊机构,在该选定机构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了。
如何在医院跨省直接结算10种医保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门慢门特登记信息打印提交打印申请-单据打印查询,左上角选择单据类型,找到门慢门特登记信息打印,即可预览下载已提交申请的门慢门特登记信息)。
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系统获取到所享有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接诊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在结算窗口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结算时,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按照参保地规定待遇单独结算。
哪些门诊费用暂时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为保障您享受应有的门诊慢特病相关待遇,以下两种情况仍然需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一是如果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只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则未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均不可跨省直接结算。您需按参保地规定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二是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个病种之一,您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