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镇多举措宣传《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东莞+-中堂视窗 2024-12-11 15:53:57

■近日,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举办《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讲活动 中堂供图

12月1日,《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市民群众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条例》有效实施,中堂镇积极宣传,多措并举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近日,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举办《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讲活动。通过对《条例》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公众对非遗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为后续的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宣讲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12月1日,东莞市文化馆中堂分馆新增非遗保护宣传区,同时在户外大屏滚动播放《条例》公益宣传片,通过多元化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条例》的颁布、意义、内容等。当日,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组织专干与非遗传承人还走进商场、公园、广场等人群密集处,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向市民派发非遗知识小册子、宣传单张,解读重点条款、为群众答疑解惑等,提升知晓率,扩大非遗影响力,营造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落实宣传工作并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将宣传工作延伸至线上,同日在“水乡中堂”微信视频号正式上线“《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宣传短片,鼓励工作人员和市民群众积极转发,共同为非遗保护传承贡献力量。

据了解,《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是广东省首部市级非遗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也是东莞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计三十六条,不分章节,主要内容包括:人民政府及部门职责,公众参与,非遗调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基地,非遗工作站,保护措施,非遗传播、利用、教育、交流,法律责任等。

 

 

文字:记者 李健武 通讯员 程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