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将所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等业务重新梳理整合,优化流程,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东莞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
二、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在个人“一件事”主题下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点击【我要办理】,选择东莞市分厅,点击【立即办理】。
(二)线下申请
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一件事”优先窗提交申请。
三、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2.已完成网签备案手续,购买增量房还需完成预告登记手续。
3.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购买自住住房办事指南的要求。
5.适用于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
6.按规定办理贷款房屋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7.所购商品房不存在抵押状态。
四、申请材料
1.买、卖双方居民身份证件;
2.买方常住人口登记卡;
3.买方婚姻证明材料(单身签署电子单身证明);
4.买、卖双方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
6.卖方不动产权证(购买存量房需提供);
7.首付款证明;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
9.抵押权登记的材料;
10.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相关税费申报材料、契税申报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增量房由开发企业在线发起合同签署,签署完成由开发企业办理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存量房可通过莞e住建小程序、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存量房个人交易平台上完成合同电子签名)。
2.申请人登录“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积金贷款,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3.公积金中心后台贷款审批。
4.申请人登录“一件事”专区,按照缴税办理指南完成缴税(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5.申请人登录“一件事”专区,按照办事指南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6.借款合同面签。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主动联系借款人、配偶、出卖方等合同相关方在线签署《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不符合线上签署规则的可以至银行网点办理。
7.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8.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线下办理
1.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增量房由开发企业在线发起合同签署,申请人也可前往售楼处完成合同签署,签署完成由开发企业办理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存量房可通过莞e住建小程序、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存量房个人交易平台上完成合同电子签名,也可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完成纸质合同签名)。
2.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一件事”优先窗提交公积金贷款一件事申请,包括贷款审批、税费缴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三个事项。
3.公积金中心后台贷款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一件事”优先窗。
4.申请人线上或至线下税务窗口缴纳税费(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5.“一件事”优先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6.借款合同面签。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主动联系借款人、配偶、出卖方等合同相关方在线签署《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不符合线上签署规则的可以至银行网点办理。
7.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8.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流程图
3.联办事项和办理部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