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东莞最新通知!
东莞日报
2024-12-06 17:42:39

近日(12月3日)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针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等业务

实现线下“只进一门”

线上“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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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业务实现
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

关于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将所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等业务重新梳理整合,优化流程,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东莞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

  二、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在个人“一件事”主题下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点击【我要办理】,选择东莞市分厅,点击【立即办理】。

  (二)线下申请

  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一件事”优先窗提交申请。

  三、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2.已完成网签备案手续,购买增量房还需完成预告登记手续。

3.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购买自住住房办事指南的要求。

5.适用于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

6.按规定办理贷款房屋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7.所购商品房不存在抵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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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材料

1.买、卖双方居民身份证件;

2.买方常住人口登记卡;

3.买方婚姻证明材料(单身签署电子单身证明);

4.买、卖双方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5.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

6.卖方不动产权证(购买存量房需提供);

7.首付款证明;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

9.抵押权登记的材料;

10.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相关税费申报材料、契税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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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增量房由开发企业在线发起合同签署,签署完成由开发企业办理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存量房可通过莞e住建小程序、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存量房个人交易平台上完成合同电子签名)。

2.申请人登录“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积金贷款,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3.公积金中心后台贷款审批。

4.申请人登录“一件事”专区,按照缴税办理指南完成缴税(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5.申请人登录“一件事”专区,按照办事指南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6.借款合同面签。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主动联系借款人、配偶、出卖方等合同相关方在线签署《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不符合线上签署规则的可以至银行网点办理。

7.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8.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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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线下办理

1.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增量房由开发企业在线发起合同签署,申请人也可前往售楼处完成合同签署,签署完成由开发企业办理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存量房可通过莞e住建小程序、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存量房个人交易平台上完成合同电子签名,也可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完成纸质合同签名)。

2.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一件事”优先窗提交公积金贷款一件事申请,包括贷款审批、税费缴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三个事项。

3.公积金中心后台贷款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一件事”优先窗。

4.申请人线上或至线下税务窗口缴纳税费(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5.“一件事”优先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6.借款合同面签。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主动联系借款人、配偶、出卖方等合同相关方在线签署《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不符合线上签署规则的可以至银行网点办理。

7.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8.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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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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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