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心理”话,共筑“心”生活。
生活中,我们时常面临各种压力和挑战,有时心灵会被阴霾所笼罩。
但请相信,每个人都有能力驱散内心的黑暗,为心灵打开一扇窗,让阳光洒进来。
进一步加强市第七人民医院建设,建成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技术指导中心,全面提升服务全市市民心理健康的能力与水平。
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
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
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预防一预警一干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常态化的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
关注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心理健康。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生命教育、临终关怀等心理健康服务。
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镇街(园区)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小组,制订个性化心理疏导方案,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件发生。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到2026年底,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到80%。
到2024年底、2025年底、2026年底,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成率分别达到90%、95%、100%,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分别达到90%、95%、100%。
到2026年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达到40%。
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万人以上企业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到2024年底、2025年底、2026年底,目标比例分别达到20%、30%、40%。
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到2024年底、2025年底、2026年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2%、23.5%、25%。
到2026年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抑郁症筛查率达到50%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评估筛查率及老年人抑郁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