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沙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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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1:29:50
2024年6月6日,我公司对车辆号牌为粤S52P20,车辆识别代码为LGB2A6A30DZ0**797的车辆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并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报告,存在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反了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公司对于检验过程中出现黑烟监管不严,相关操作人员标准把关不严。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在我公司公众号公示作废该检验报告信息。积极联系车主回来收回检验报告并加盖作废章;并对车辆进行重新复检。同时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标准培训。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实行规范化检验检测,确保检测合格车辆污染物达到排放限值;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老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经营者。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袁建彬
东莞市沙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4年10月25日